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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中哪些活動應僅限成員參加?

  1. 主餐。如果有人尚未公開、明確地表明自己屬於基督的身體,就不應允許其參加這頓屬於神家裡的「家庭聚餐」。來自其他忠於福音的教會的基督徒訪客則是一個例外,這是出於對整個基督身體的愛心接納。
  2. 任何公開代表教會的活動。這包括短期宣教之旅、在佈道會上講道或主持佈道活動,以及帶領敬拜等。請參閱之前問答:「只有教會成員才可以參與教會服事嗎?
  3. 任何教導或帶領角色。這包括帶領小組、教導兒童主日學、教授成人主日學,或擔任任何教會正式職分。
  4. 如果教會是會眾制,那麼成員大會也僅限成員參加。
  5. 教會官方小組(傳福音小組除外)。將小組限定爲會眾參與至少有三個理由。

    1. 首先,這有助於讓那些習慣於隨心所欲串教會、毫無問責意識的掛名基督徒明白:做基督徒意味著要委身於整個教會,而不僅僅是他們偏愛的某個小圈子。
    2. 其次,這有助於基督徒關注教會的整個身體,而非僅關注其中自己偏愛的部分群體。
    3. 第三,這能使小組建立起真正的合一與彼此監督,而這種關係唯有在小組成員都是教會成員時才能產生。(這絕非否認基督徒不應自由地與其他教會的基督徒組成小組,以在工作場所進行福音外展、就當下社會議題進行深入探討等。)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at Activities in the Church Should Be Reserved for Members?

202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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