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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教會要懲戒長期缺席的成員?

有些教會成員因疾病或客觀需要(如服兵役)而無法定期參加聚會;但也有一些人是出於主觀選擇,長期不參加他們所屬的教會。這樣的缺席成員,會對教會產生多方面的負面影響:

  1. 第一,他們使福音事工更加困難。凡是被教會確認、冠以基督之名的「成員」,卻刻意選擇脫離信徒立約的群體生活,實際上是在進行一種「身份盜用」。他們使用基督的名,卻並未真實認同基督的身體——地方教會。由於他們過著缺乏屬靈問責的生活,且常常行事不像基督徒,反而使其他信徒的傳福音工作更加艱難。
  2. 第二,他們使初信者產生混亂。初信者需要清楚而正面的榜樣。當他們所接受的教導,與長期缺席者所呈現的生活模式彼此衝突時,便會陷入困惑,以爲一個人可以自稱「基督徒」,卻幾乎不需要與基督的身體有任何實際聯繫。缺席者不僅是反向的見證(見第一點),更是反向的榜樣:他們無視並違背許多聖經教導,在最基本的層面上也未能彰顯神的品格,儘管他們聲稱自己是神的兒女。
  3. 第三,他們打擊忠心出席者的積極性。當教會允許長期缺席者繼續保留成員身份時,實際上是在掏空「成員身份」本身的意義,這會傷害並挫敗那些忠心委身、持續參與教會生活的成員。
  4. 第四,他們使教會領袖憂心。《希伯來書》13:17 說,「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爲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基於這一原則,忠心的牧師或長老理當爲羊群中每一位成員的屬靈狀況負責。如同一位父親在深夜仍爲未歸的孩子憂心,好牧人若未確認羊群齊全,便無法安心。長期缺席的成員,使這樣的牧養責任幾乎無法履行。

因此,若某位教會成員在經過長期、耐心的勸戒之後,仍執意持續缺席聚會,教會就應當因其頑固違背《希伯來書》10:24–25 的教導,而將其逐出教會。

本文改編自馬太·舒馬克(Matt Schmucker)的文章「害群之馬:主日缺席者」。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y should churches discipline members who consistently do not attend?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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