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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會和教會間的關係:獨立

原文標題與鏈接:A Church and Churches: Independence

翻譯:梁曙東

 

 

你所在的地方教會和世界上所有其他教會之間有怎樣的關係?

我在本文的姊妹篇中思考不同的教會應如何彼此聯合,而在這裡我們要問,是什麼讓每一家教會互相獨立。

爲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問,是什麼讓我們與我們同一家教會成員的關係,和我們與屬不同教會的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有所不同。聖經呼籲我們要愛其他基督徒、爲他們禱告、以奉獻支持他們、也許甚至還要教訓、責備他們,而這是不能僅僅侷限在我們自己教會的成員當中的。因此是什麼讓這關係有所不同?

教會紀律和誰掌管鑰匙

對此問題直截了當的回答,就是與你同爲一家教會成員的人,能以其他基督徒不能做到的一種方式,參與到把你逐出教會的過程當中。我們必須把一件得不到解決的犯罪的事帶到教會面前(太18:15-17)。因此我們可以推測,地方教會的獨立性與地方教會是施行教會紀律的地方這事實有關。

但這裡有一幅更大的畫面,與誰掌管天國鑰匙有關,值得我們在這條路上走完全程,觀看當中涉及的全部場景。

參加威斯敏斯特大會的一流神學家花了幾天時間辯論這個問題,就是在後使徒世代,誰掌管耶穌起先交給彼得的鑰匙(太16:19),因他們明白,這鑰匙至少代表了把人逐出教會的權力。而把人逐出教會的權力是一家教會的最高權柄,就如佩劍的權柄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權柄一樣。一個國家一切的權力都出於終結一個人生命的權柄,同理,教會中一切權力都出於將某人從教會成員中驅逐出去的權柄,包括接受人成爲教會成員、挑選牧師、或採納一份信仰宣言的權柄。誰有了把人逐出教會的權力,就有做其他這些事情的權力,至少有決定由誰來做這些事情的權力。

在這次總會會議上,大多數長老會人士論證說,區會掌管鑰匙。極少數到會的公理會人士——那些「不從的弟兄」——論證說,鑰匙由全體會眾與長老一同掌管(謝謝Hunter Powell爲我上的這堂歷史課)。

我看馬太福音18:15-20,會認同這些不從這次會議主流意見的人,與他們一道論證說,耶穌把鑰匙完全放在了地方教會——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正式聚集的地方教會手中。在耶穌對教會紀律的敘述中,當人的認信不符合這人的生命時, ekklesia——聚集的教會——提供了最後的上訴法庭。

我們在後來的新約聖經中看到,長老應當分別出來做教導和監督的工作,這表明一般來說他們帶領教會使用這些權柄。我甚至會說,教會需要長老負責任地使用這些鑰匙。但最終來說,鑰匙屬於全體會眾。新約聖經沒有一處經文像馬太福音18章把國度的鑰匙如此清楚地與全體會眾聯繫起來那樣,明確把長老的監督與國度的鑰匙聯繫在一起。長老的權柄是實在的,但它與會眾的權柄是不同的權柄。

無論你是否被說服,認同每一位教會成員共同掌管鑰匙,還是隻由一家教會的長老掌管鑰匙,清楚的地方是,在馬太福音18章中沒有外來群體,無論是一個長老區會還是一位主教在實行干預。唯獨地方教會掌管著鑰匙。

簡單來說,地方教會的獨立性完全在於這事實,就是掌管天國鑰匙的是地方教會。

鑰匙和天上的事情

那麼這些捆綁和釋放的國度鑰匙到底是什麼?我已經在其他地方論證說,這些鑰匙代表的是在地上代表耶穌建造教會的權柄,宣告是什麼和是屬於天國——什麼是正確的福音認信?是正確認信的人?肯定的是,講道與使用鑰匙高度相關,甚至可以說是使用這鑰匙的一個內在部分。但嚴格來說,我會論證,使用鑰匙是發出一種判斷,這是一種律法或司法意義上的捆綁或釋放,是教會決定什麼構成正確的認信,是真正的認信者。

換言之,每次發生以下情況時,人就是在使用鑰匙:

  • 一家教會確定一份約束所有教會成員的信仰宣言,
  • 一家教會接納成員,
  • 一家教會開除成員。

基督呼籲掌管鑰匙的教會評估一個人的生活和認信,然後做出天上認可和公開的宣告,承認或不承認一個人在國度裡的國民身份、加入教會的身份。

這方面一個突處的例子,就是耶穌與彼得的互動:耶穌問他們認爲他是誰,彼得做出一個認信,然後耶穌確認了這認信,以及彼得他自己(「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同樣的對話出現在馬太福音18章,只是以倒序進行。耶穌設想有一種處境,在當中一家教會漸漸確定福音認信的內容與認信福音的不符。

所有這一切都意味著,每一家地方教會是獨立於這地上其他任何教會之外,因爲基督已經賜給每一家教會有權柄,在萬民面前宣告是什麼和是與天上的事情有關。

地方教會並不是一幢建築物,並不是一個人每週去一次接受靈命衝擊的地方。教會是天與地交匯的地方,傳講天上真理,處理天上事情,屬天的人找到生命與團契的地方。我們的教會是代表天上統治的大使館,現在分佈在地上的萬民當中。

這一切在實際上意味著什麼?

一家教會證實誰代表基督

一座大使館是說明一家地方教會的有用比喻,因爲大使館並不讓人成爲國民,它證實某人是國民,在護照過期時給護照蓋章認證。

而且一座大使館在另一個國家中有形呈現出一國的統治。你可以看到大使館的建築物、旗幟、護照、大使館的職員、在大使館門口持槍的衛兵。還有一點,在某種意義上,一家大使館在東道國內有獨立的權柄。

同理,一家地方教會使用鑰匙的時候,它獨立的權柄讓基督國度在地球上的統治彰顯出來。教會是通過洗禮和主餐行使鑰匙。這些命禮可見地表明如何靠著鑰匙權柄接受和開除教會成員。我們可以把這些命禮稱作是基督徒的護照。

給某人施洗,就是把他們的名與父、子、聖靈的名聯繫在一起。讓某人領受主餐,就是證實他們在我們主身體內的成員身份。

實踐含義 1::應在教會聚集在一起的處境中施行命禮。如果聚集在一起的教會掌管鑰匙,如果要通過命禮使用鑰匙,那麼就應在教會聚集的場景當中施行命禮。洗禮和主餐並不是私人的奧祕經歷,我們在當中閉上眼睛感受耶穌特別的同在。它們是集體和公開宣告承認和歸屬。我們在一起宣告有神的名在我們的身上(太28:19);我們在一起宣告我們與基督的死與復活聯合(羅6:1-2);我們在一起宣告表明祂的死,我們是祂身體上的肢體這身份(林前11:18-19,27-33)。命禮並不是爲基督徒家庭、青年營,甚至小組設立的。命禮是教會的活動。

實踐含義 2:人通常通過接受洗禮加入教會成爲成員。除了還沒有地方教會的例外情形(例如使徒行傳第8章那位埃塞俄比亞太監),給一個人施洗,因此證實他在萬民面前的認信,然後不把他留在一個地方群體內,讓他爲他的認信負責,這是不負責任(也是不符合聖經)。由誰來確保他繼續忠於他的認信?這由洗禮印證的認信之人若不是在一家教會之內,他若不忠於認信,有可能會被逐出教會嗎?

實踐含義 3:基督徒應歸屬地方教會。基督徒並沒有權柄宣告自己是耶穌的代表。教會擁有這權柄,通常通過向它的成員分發主餐,以此施行這種權柄(這並不是說教會不能爲了承認基督更廣泛身體的存在,向來自其他教會的到訪成員提供主餐)。另外,要維持一個人認信的可信度,這就要求一個相信的人接受一家教會督理。

實踐含義 4:教會應審查他們接受成爲成員的人,爲了有意義的門訓保持督理。耶穌問彼得:「你們說我是誰?」在今天的教會,長老也應約見所有希望成爲成員的人。另外,一家教會應努力確保教會能爲每一位成員的靈命福祉交帳。

實踐含義 5:門訓在負責任的框架之內能發揮最大作用,這意味著門訓在地方教會的範圍內能發揮最大作用。我們這些相信的人,通過塑造性和糾正性的教會紀律,就是教導和糾正成長。

教會證實正確的認信

地方教會的獨立也體現在這事實當中,就是君王耶穌已經授權每一家地方教會證實相信之人應作出的認信。

教會歷史上其他群體——從使徒行傳中使徒時期獨一無二的耶路撒冷會議,到尼西亞會議,再到威斯敏斯特會議——已經寫下了信仰宣言或信條,然後人使用這些約束教會,以及教會成員當信什麼。但從聖經來說,在後使徒時代以這種規定認信的方式使用鑰匙的合法群體是地方教會。

實踐含義 6:教會聚集來聽正確傳講神的道,教會坐下聆聽傳講神的道和福音,就學會負責任地使用鑰匙,評估與福音相關的

實踐含義 7:教會應確立一份清楚的信仰宣言。讓一家教會與所有教會團結在一起的,就是它對福音信仰的認信,這認信本身也讓每一家教會相對獨立,因基督已經把鑰匙賦予聚集的教會,聚集起來的教會的每一位成員都有責任證實一份信仰宣言,這種責任完全與信徒皆祭司相吻合。事實上,一群基督徒採取這種(通過命禮)集體證實一份信仰宣言的做法,使自己成立爲一家地方教會。

問題的另一面,就是一份符合福音的信仰宣言把一家教會與其他所有基督教教會聯合起來,這表明採納歷史上的信條或信仰宣言作爲教會的正式信仰宣言,這是一種有智慧的做法。我們必須獨立確認一份信仰宣言,但這份信仰宣言是(或至少可以是)歷世歷代基督徒廣泛認同的。

實踐含義 8:教會應選擇他們的牧師。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一章責備「加拉太的各教會」放棄了福音。他並不是對長老或牧師說話,他是對會眾他們自己說話。他們最終要負責任,確保教會傳講正確的教義,言外之意這表明會眾應有最終決定權,確認由哪些人教導神的話語。

一家教會執行大使命

最後,地方教會的獨立性體現在這事實當中,就是君王耶穌已經派遣每一家地方教會完成大使命,裝備聖徒完成這項任務。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一家教會可以不與其他教會合作就來完成這任務,但地方教會是完成大使命的首要所在,有獨立的權柄通過命禮執行這工作。

實踐含義 9:教會應當把教會成員身份看作是一種職分。這是一份工作。教會成員制不像鄉村俱樂部,並不是與一個志願社團鬆散的聯繫,人來到當中得好處,只要付出的代價不會太過高昂即可。教會成員是國民的身份,而國民的身份是一種治理的職分。一旦一家教會確認了一個人是耶穌的代表,是教會成員,這位成員就變得有責任要監督其他認信的人。

設想一個人去到大使館的櫃檯爲護照蓋章,然後走到櫃檯的另一邊,爲的是參與大使館的工作。換言之,對於一個個體基督徒來說,完成大使命的一部分工作,就是爲其他教會成員負責,讓教會可以負責任地使用鑰匙。

是的,你這位基督徒要共同爲著星期天早上教會裡其他每一個教會成員負責,關心他們是否繼續在真道中行事爲人。因此要認識他們!當我們爲著其他門徒是怎樣的人,他們做怎樣的事正式負責時,我們自己作爲門徒就成長,也幫助其他人成長。簡而言之,責任和權柄是歸屬在一起的,就像一位管理房子的人負責清潔房屋,就必須有掌管這棟建築物鑰匙的權柄,讓他可以開所有的門。基督在馬太福音28章給了每一位基督徒有責任去使人作主門徒。奇妙的是,祂已在這之前,在16和18章把鑰匙給了全體會眾,就這樣讓每一個基督徒共同掌管權柄來履行這責任。

實踐含義 10:一家教會基本的工作,就是裝備聖徒完成這種職分的工作。確實,神可以奇妙使用會議、書籍、基督徒的朋友,裝備基督徒完成侍奉工作。但神特別呼召地方教會和它的牧者爲這樣的工作負責交帳(弗4:11-12;來13:17)。

結論

眾教會應當共同工作,完成大使命,因爲他們呼求同一位主,分享一種共同的福音認信,這就是本文姊妹篇的論證所在。

與此同時,基督已經把國度的鑰匙交在全體會眾手中,這意味著每一家教會都有獨立的權柄,在福音認信是什麼在使人作主門徒這件事上行使基督的權柄。

(點擊此處,閱讀《地方教會和教會間的關係: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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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7-06-06
健康教會
四十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