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欄目
地方教會與福音機構似乎一直處於衝突之中。前「導航會」行政主管傑瑞·懷特(Jerry White)曾形像地將兩者的關係比喻成「不舒服的婚姻」。不舒服是很貼切的。許多牧師都面臨著一個潛在問題,即會眾會選擇將他們的時間和金錢投入到機構事工中,而不是投入在地方教會中。與此同時,機構裡的工人也會因他們不是在教會那座「聖殿」裡工作而感到虧欠。
機構事工是個徹頭徹尾的錯誤嗎?如果不是,它的聖經基礎和實際意義又是什麼呢?
在這篇文章裡,我會評論機構發展理念中的五個常見錯誤,接著我會提出四個更合理的理由,旨在指出機構事工的聖經依據和實際用途。
第一,基督徒合一。
第一個論點似乎很簡單:爲了基督徒的合一,機構事工應該得到支持。引用以弗所書4:3;腓立比書2:2。
持這一觀點的人堅持認爲,教會和個人都應該爲了奉獻給神的緣故而與機構同工。
然而,新約聖經中對基督徒合一的要求僅僅是指在教會裡面的合一。此外,由於機構成員不同的宗派背景,那些把「促進合一」作爲機構工作基礎的人很清楚,他們不可能爲了此目的而不惜一切。就路德宗和長老會的會眾來說,共同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是可行的,但是尋求在其他事工上的合作就困難了。
因此,當一個機構事工爲了合一而招募一名基督徒時,這一立場本身就讓機構事工的存在變得不合理。
第二,上帝的豐富供應。
機構的擁護者指出,將上帝藏在盒子裡是危險的。他們認爲上帝喜歡在傳統的建築物之外工作。
這一觀點是由《成功的福音機構》(The Prospering Parachurch)這本書的作者提出的。他們堅持,以色列應當抓住神的心意,在列邦中工作。他們引用以賽亞書49:6,申命記7:6和以賽亞書54:2。他們提出,「幾個世紀以來,基督徒安穩地認爲上帝是透過傳統教會和宗派在這個世界上工作的,但是在過去的五十年裡,獨立的福音機構已經飛速壯大了起來。」
確實,以色列應當看見並歡喜,因爲神的計劃是要達到地極。但是這點在當今的應用並非是神使用福音機構來完成,而是讓每一個教會都有向萬民宣教的心志。上帝是豐富的,祂完全可以不透過地方教會來完成祂的工作,這一點毫無疑問。但是,得出這一結論僅是從神的屬性出發,而非有關福音機構的明確教導。
第三,使徒的例子。
許多人把目光轉向使徒的宣教,希望以此來保衛和塑造機構的使命。比如拉爾夫·溫特(Ralph Winter)提出了上帝救贖計劃的「兩種結構理論」。第一結構是本地的。地方教會主要是爲了門訓和傳福音。第二結構是流動的。第一世紀的使徒們就預示著今天的這種流動宣教士(福音機構),他們在教會的權柄之外工作。
使徒的宣教事工是個特例。從保羅的一生中我們會學到很多關於宣教的東西。比如,保羅傳福音的熱情,他對捍衛真理的渴望,以及他對靈命成長的熱切,這些都該被每一個信徒所銘記。但是到目前爲止我沒有看見使徒的工作可以被引用爲當今福音機構「宣教士」的許可證或者指導手冊。
第四,信徒皆祭司。
一些福音機構的捍衛者用有關祭司的教導來指明他們存在的合理性。即這一教導指示所有基督徒應單單通過耶穌基督去親近上帝,不需要一個地方教會的牧師或者其他屬靈權柄作爲中保。
因此,他們認爲每一個基督徒都有選擇是否在教會服事的自由。如同傑瑞·懷特所提出的,「信徒的屬靈恩賜是爲了建造耶穌整個身體,絕非僅爲地方教會。雖然上帝確實在地方會眾中使用這些恩賜,但是所有權不屬於他們,而是屬於整個身體的。」
我相信基督徒有自由在地方教會以外使用這些恩賜。但是我認爲有關祭司的教導不是合適的理由。當彼得向他的聽眾提到「君尊的祭司」這一觀念時,他可不是在推崇個人主義。他所說的話怎樣在當時的以色列民族中發揮作用,如今也同樣適用於教會中:教會是上帝在世界中的調和與代表。其「見證人」的性質在彼得的下一段言論中更加明顯:「是聖潔的國度。」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當中也有相似的強調,即通過管理不同的屬靈恩賜來達到地方教會身體的聯合。
有關祭司的教導是十分寶貴的,但是不能拿來作在教會之外宣教的聖經根據。
第五,顯然易見的成功。
許多人堅持認爲既然福音機構事工如此興旺,那他們一定是有聖經根據的。這是《成功的福音機構》背後的假設。如果機構事工不是在做正確的事,那他們就不會成功:「最終,得出關於福音機構興旺的結論,即他們滿足了所有文化和個人的普遍需求。」
許多機構工人無疑很成功。他們翻譯聖經;分享福音給那些正在諮詢墮胎的母親們;在全世界的大學校園裡作見證。甚至做得比這些更多。但是我們卻不能假設,如果有一件事情如此成功,它就是符合聖經的。我毫不懷疑,我們會聽說許多忠心的教會和機構會將外在的成功歸榮耀與神,然而,許多表面上很成功的事工可能卻不是忠心的。所以,如果我們想找到福音機構的正確聖經依據,就必須轉向其他更合理的因素。
考慮到這一點,我提出四個要素,讓機構事工可以更好的基於聖經基礎,並且具有實踐用處。
第一,基督徒的自由。
基督徒有自由通過寫書、換輪胎、翻譯聖經以及其他合法職業來賺錢。當我們誠實努力地,爲了上帝的榮耀而工作時,祂就喜悅我們。
作爲一個牧師,我爲我每週可以教導、傳福音和建立門徒而感到感恩。但是我相信這些事情不比我的姐妹在家照看孩子更討神喜悅,也不比我的弟兄執法所做的工作更討神喜悅。
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當在地方教會的權柄之下,因爲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當成爲地方教會的成員。但這不是說每一個基督徒的工作都會被引導、操控或者直接被地方教會監管。聖經中沒有禁止福音機構,所以基督徒有自由在機構中事奉。
第二,傳福音的急迫。
聖經經文中所傳講的地獄恐怖圖景和傳福音的必要性,使我相信,基督徒完全有理由建立福音機構。耶穌宣告說,惡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25:46)。保羅曾教導說,得救的信心來自聽見福音(羅10:14-15)。進一步來說,一個人這一生唯一的希望,就是聽見並且回應福音(來9:27)。這個世界正處在聽見福音的急迫中。
基督徒有教導、門訓、翻譯以及不受教會權柄和監管在外傳福音的自由。傳福音的迫切性催促著他們去行。因此,我們應該期待看見一些未被呼召作長老和執事的基督徒,爲了榮耀的目的而裝備自己。此外,我們更應該感恩,在這樣急迫的時候,有基督徒願意做這樣的工作。
第三,地方教會的失敗。
有人會說,基督徒在外事工而不受教會監管,已經好幾個世紀了。然而,我們知道,地方教會對福音保護和推動的失敗,很大程度上使得福音機構興起並且延續了下去。
美國福音派協會誕生於1942年,當時基督徒團結在一起爲合乎聖經的神學發聲,因爲當時的地方教會已經拋棄傳統高舉現代主義。當曾經所親愛的教會被自由主義攻擊時,基督徒們團結在福音的根基上。當信仰面臨被過分簡化時,美國福音派協會的存在變得合理,它也使各宗派的合作成爲可能。而宗派間的合作催生了福音機構事工。
我不是反對擁有一個福音派的身份。相反,我觀察到,在二十世紀中葉,如果有更多的教會起來反對現代主義的攻擊,那麼就不需要福音機構如此強烈地推動。
接著,福音機構蓬勃發展了起來,地方教會卻沉睡了。教會對保住市場份額越來越有興趣,他們推動自己的品牌,討好他們的消費者多過建造門徒。隨著時間的流逝,傳福音和門徒訓練被扔給了那些有經驗的事工。教會把注意力放在了佈道、修建教堂還有讓教會人數快速增長的文化中。
一個危險的循環出現了。福音機構看見教會在運轉的時候睡著了,他們就快速走到臺前來服事,地方教會看見福音機構的專業技能,就認定耶穌一定把傳福音、門訓和使命都授權給了他們。接著,福音機構發現地方教會睡得更厲害了……我想你應該已經明白我的意思了。
地方教會的失敗成就了那些堅定的、以福音爲中心並熱衷於傳福音的機構。
第四,在教會中抵制「使命轉移」。
我不是說,如果地方教會認真做他們的工作,我們就不需要福音機構了。這樣的結論是不承認基督徒擁有在教會權柄之外建立組織的自由,傳福音的緊迫性也需要新的行動。這樣的結論也沒有能認清福音機構之間的差異。有的機構事工的管理運作更接近教會的核心使命,而有些則提供一些其他的服事。
每年,我們教會的一些成員都會積極地參與進亞特蘭大的「危險懷孕中心」中。作爲一個教會,我們在經濟上支持這些中心。我們的幫助出於以下一些原因。首先,我們被上帝呼召,當向眾人行善(加6:10)。我們決定向那些還未出生的生命行善。同樣,我們也很感恩,我們所支持的中心會向他們所服事的人分享福音。
然而,幫助那些還未出生的生命,不是我們教會的核心使命。我們的核心使命是讓萬民作主的門徒。因此,我感恩上帝興起基督徒事工,讓他們幫助教會可以用以福音爲中心的方式,來滿足那些最核心的需求。他們所做的這些,讓教會可以專注於裝備教會成員,去學習、熱愛並分享上帝的話語。福音機構有從事各項事工的機會,這比讓地方教會以有限的資源做所有事更好。
無可否認,這篇文章的標題有點聳人聽聞。福音機構事工可不是邪惡的!但事實是,教會和機構之間的關係確實是一種「不舒服的婚姻」。部分原因在於,一些教會成員奉獻金錢給機構比支持教會十一奉獻更積極,牧師們就感覺他們像在與機構競爭稀缺的資源一樣。
我認同牧師應該教導他們的會眾:作爲一名基督徒,首要的財務責任是奉獻給自己的地方教會(林前9:14)。如果他們不供養這些用神的話語餵養他們和家人的工人們,就是在藐視神的話語(提前5:17-18)。不過,上帝允許基督徒在教會的掌管之外組織事工,我們也期待上帝祝福他們的工作。
福音機構就在我們中間。他們的興起是地方教會的一個挑戰,挑戰我們是否在認真對待教會的使命。他們的存在也是一個提醒,告訴我們上帝依然在拯救失喪的人。
譯:韓冰。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Are Parachurch Ministries Evil? Bad and Good Arguments for the Para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