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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良心:我們爲什麼這麼做、該如何做,以及它爲何如此危險

沒有一個主題像基督教的自由一樣能激起使徒保羅的情緒。加拉太書主要探討了這個話題,裡面充滿了這樣的感嘆:「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1:6)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使你們鬼迷心竅了?」這種迷惑是新教徒所謂的捆綁良心的結果,它威脅要使加拉太的信徒們背上奴役的軛。

與自由不同的基督教自由

對現代的美國人來說,很少有什麼話題能像我們所說的自由那樣讓我們惱火。對基督徒來說,把基督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混爲一談是很危險的。但事實上,兩者之間有很大的距離,而關於冠狀病毒的爭議已經讓我們很多人忽略了這個距離。

對於我們中的一些人來說,無論何時任何人告訴我們該做什麼,我們都覺得自己的自由受到了侵犯。但對保羅來說,獲得自由的首要目標不是行爲,而是良心。

來思想加拉太書中的關鍵問題:割禮。保羅所關心的並不是割禮本身,而是猶太教所教導的割禮意義,這是救贖所必須的儀式,是順服神所要求的。對保羅和新教改革家來說,基督徒的自由受到威脅並不是因爲我們被告知該做什麼——畢竟,權威可能經常需要告訴我們做許多我們必須做的事情,而是因爲有人告訴我們爲什麼要這樣做:因爲神這樣說。

對神的命令進行加法或減法

當然,神在很多事情上都這樣說過,在聖經中有許多行爲是神所命令或禁止的。然而,當任何人擅自增加或減少神的命令,或者像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面對的那樣,繼續堅持神在基督裡已經廢掉的命令,基督徒的自由就會受到威脅。儘管羅馬天主教會明確宣稱有權在聖經之外添加具有屬靈約束力的命令,但新教容易以更微妙但同樣危險地方式違反基督教的自由。

原則和應用之間的差距

很多時候,我們新教徒犯的錯誤不是憑空提出完全違背聖經的要求,而是忘記了我們的原則和實踐之間常常有很大的差距。聖經警告我們不要暴飲暴食,但在新約中,它至少沒有給我們提供禁食的規則或時間表。聖經告誡我們要穿著適當,但並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穿緊身牛仔褲。聖經中有一些關於男人和女人之間重要差異的內容,但並沒有我們想要的那麼多。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我們從來不需要回答此類實際的問題:任何尋求門訓孩子的父母都不能只是飛快地對他們說出聖靈的果子,而是必須去尋找方法幫助他們的兒子或女兒去思考,如何將神對他們在自己生命中培養果子的呼召實踐性地活出來。任何有權柄的人都必須對鄰舍之愛在某種情況下的要求做出結論,並據此頒佈律法或發出警告。

但問題是:我們試圖填補這些灰色地帶,跨越原則和應用之間的鴻溝,有時甚至假裝鴻溝並不存在。我們不需要經歷艱難的道德推理,也不需要承認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能會犯多少錯誤,而應該直接從「聖經說我們絕不能做X」或是「必須要做Y」或是「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必須要做Z」的原則出發。我們將道德的不確定性和模糊的權威從等式中移除,把它變成一個簡單的問題:你要麼順服耶穌,要麼不順服。

錯誤約束良心的五個危險

每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就冒著錯誤地約束良心的風險,把神的律法給我們自由去討論和不同意的東西稱爲明顯的罪。這可能會使易受影響的信徒把一個特定的行爲等同於對神的順從,從而使他們跌倒。而事實上,在這個問題上,有多種方法可以使他們忠實地順服神。

爲什麼這些危險如此危險,以至於保羅憤怒地質問使徒彼得?當不以神的聖言爲依據時,至少有五種危險的反應會導致良心的約束:

  1. 那些有良知的人可能會陷入不必要的恐懼,擔心自己會招致神的憤怒,因爲他們沒有按照某種方式行事。
  2. 那些傾向於自鳴得意的人可能會錯誤地確信他們在屬靈方面沒有問題,因爲他們事實上已經遵守了被譴責的外在行爲的界限。
  3. 那些屬法利賽的人可能會懷疑其他不遵守命令的基督徒,然後得意洋洋地得出結論,認爲那些「其他信徒」不夠聖潔。
  4. 那些悖逆的人可能會感到一種強烈的不順服命令的衝動,不管它是多麼好的建議,只是因爲它已經被制定成絕對的命令。
  5. 那些在信心上動搖的人可能會發現命令是愚蠢的或不合理的,並且因爲它們來自聖經,所以就得出結論:上帝一定是一個暴君。我們今天的文化中充滿了離開教會的男男女女,因爲他們開始把信仰與教會團體武斷的律法主義或瑣碎的禁忌聯繫在一起。

在所有這些方面,企圖在聖經原則以外捆綁良心,往往會掩蓋榮耀的使人稱義的福音,並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我們自己創造的義行上。重要的是,要注意你不僅可以要求聖經沒有要求的東西,也可以禁止聖經沒有禁止的東西。一個牧師告訴他的會眾,上帝不希望他們戴口罩,這違反了基督教的自由;一個牧師如果告誡人們遵守政府的命令(這些命令只是直接指向行動,而不是良心),卻不一定是捆綁信徒的自由。

誰會約束良心?

所以我們已經看到了束縛良心的意義以及爲什麼它是危險的。那麼誰會有這樣的風險呢?

有些人會說,只有教會的牧師,或在某一群體中有正式權威的人才能約束良心,即使他們明確地說:「主命令這樣做。」 

但這在我看來太幼稚了。先說後一點。人性就是如此,一個有良知的人很容易就會聽到來自一個處於屬靈權威地位之人的某種具有屬靈約束力的要求。反對紋身的傳道牧師可能會抗議說,他只是強烈反對紋身,並不是說每一個紋身都是罪,但他必須注意他的話語將如何被聽到。

同樣,在我們這個大眾媒體的時代,我們應該認識到,尤其是在福音派中,大量的權威是由基督教領袖在非正式的層面上行使的,他們可能在一個只有500人的教會裡擔任牧師,但在網上卻有5萬名聽眾。牧師利用他巨大的影響力,讓人們認爲:對基督的嚴格順服,需要一些聖經中沒有明確規定的行爲,這很有可能會束縛人們的良心,或者至少會給他們帶來過多的負擔。

事實上,一個人根本不需要成爲一個被按立的牧師。馬丁·路德談到了信徒皆祭司的身份,我們每個人都被呼召去互相傳講基督和祂的話語。如果我們做得太差,比如也許在聖經之外加了更多的要求,那麼我們也有可能像加拉太的猶太人一樣,尤其是如果神賦予了我們重要的影響力或說服力。

捷徑的誘惑

在任何有大的衝突和混亂的情況下,我們會自然而然地去尋找我們應該怎樣做、我們應該聽誰、神要我們做什麼的線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容易走捷徑,簡化我們面前的道德圖景,抓住一些相關的聖經原則,並爲所有忠心的基督徒該如何回應提供一個公式。

我們想知道忠心的門徒訓練需要我們做什麼,這種心態是正確的。我們必須捍衛基督教的自由,而不陷入相對主義的自滿。但是,當我們草率地把我們所有的結論與神的所有命令混爲一談時,我們就會危及我們自己和我們弟兄姐妹的良心。「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5:1)


譯:申佳可;校:CCL。原文刊載於九標誌網站:Binding Consciences: Why We Do It, How We Do It, and Why It’s So Dangerous

作者: Brad Littlejohn
2021-07-29
教牧事奉
教會與文化
八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