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文章
文章
校準良心

摘要: 馬修·賓厄姆(Matthew Bingham)強調了良心得到妥善校準對每位基督徒生活的重要性。由於良心並非無誤,基督徒應當根據神的話語來校準良心,並在神子民的團契中讓良心得到塑造。


我們往往對「良心」的本質和功能習以爲常。從某種意義上說,似乎沒有什麼比這種特定的人類能力更直接、更顯而易見了:一個人的良心能分辨是非,贊同正確的,反對錯誤的。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良心的確切本質卻難以捉摸。神學家查爾斯·賀智(Charles Hodge,1797–1878)將良心描述爲一種「神祕的力量」,一種既似乎源自我們的內心世界,又作爲外部審判者超然於我們之外的心理能力。[1]

另一個複雜之處在於,良心可能出現失靈,這顯而易見。正如賀智所言:「它的判斷並非無誤。」 [2] 儘管良心通常是可靠的嚮導,但經驗表明且聖經也證實,當面對罪時,良心可能會變得異常沉寂;而在聖經未曾提及的事務上,它卻可能喋喋不休。保羅在警告提摩太要提防「這撒謊之人的虛僞;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了一般」(提前 4:2)時,就同時闡明了這兩種情況。這些人雖然已經完全喪失了對生活中真實罪行的敏感性(例如,他們對自己的不誠實毫不在意),卻仍堅持認爲基督徒應當「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奉真道、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提前 4:3)。這兩種看似截然相反的過錯源於同一個問題:未能正確校準良心。

如果這種校準失當是那些走上歧途之人的特徵,那麼將信徒的生活視爲一生致力於正確校準良心的過程,似乎是合理的。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12:2 中所做的就與此非常接近,他將敬虔的生活框架描述爲「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爲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正是對校準得當的基督徒良心的精闢定義:被聖靈徹底改變並更新,以致能夠在任何情境中「察驗何爲神的旨意」。

但具體而言,我們該如何做到這一點呢?我們該如何在既不屈服於過度敏感的律法主義,也不陷入過度放縱的放任之中,同時洞察神對我們生命的完美旨意?對於教牧人員而言,理解這些動態的必要性源於雙重負擔:牧師既要關注自己的良心,又要照料那些置於我們看顧之下之人的屬靈健康。誠如清教徒威廉·埃姆斯(William Ames)所言,牧師的「日常勞作……就是處理人的良心」。[3] 另一種描述這種「日常勞作」的方式,是將其視爲一種持續的努力,旨在校準良心,使其日益反映出上神自己的品格。

讓我們來探討這條道路上的四個關鍵步驟。

一、校準恰當基督徒良心要從成爲基督徒開始

標題並不暗示非基督徒缺乏良心。良心是我們按神形像所造的人性的組成部分,聖經教導說,即使是墮落的罪人,也有「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慮互相較量,或以爲是,或以爲非」(羅 2:15)。正如阿奇博爾德·亞歷山大(Archibald Alexander,1772–1851)所指出的:「儘管人在自然狀態下是靈裡死亡的……但他仍然是一個有理性的存在,擁有良心,藉此能夠分辨善惡之別,並感受到道德義務的力量。」[4] 我們每天在周圍都能觀察到這一點;未重生的人顯然會因某些行爲(而非所有行爲)而感到內疚,這種辨別能力證明了良心確實在發揮作用。

然而,儘管良心在墮落之後依然存在,但若沒有聖靈的重生工作,它既不能帶來救恩,也不能帶來敬虔的真正成長。亞歷山大繼續說:「這種定罪感本身沒有任何能力改變人心,也無法使人心變得更好。」[5] 此外,雖然未重生者裡面仍存有良心,但它往往會出現嚴重失靈,不僅無法分辨是非,甚至會徹底顛倒道德範疇:「那些稱惡爲善,稱善爲惡的人有禍了」(賽 5:20)。

因此,校準良心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領受唯有神的聖靈才能賜下的翻轉之恩。當保羅在《使徒行傳》26 章描述他的歸信與蒙召時,他提到主耶穌差遣他去外邦人那裡,「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徒 26:18)。這種通過歸信而獲得的屬靈「睜眼」,是校準良心的必要條件(sine qua non);因此,牧者在幫助人們走上這條道路時的第一步,就是確保自己定期傳講歸信的信息,清晰地闡明福音,並說明:若不在基督裡重生,所有試圖通過道德主義來校準良心的努力都將失敗。

二、正確校準良心主要通過浸潤在神的話語中來實現

如果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一場漫長的良心校準之旅——使我們贊同神所贊同的,反對神所反對的——那麼顯然,關鍵因素就是持續接觸並默想神的旨意和作爲。而我們能夠以此方式認識神的唯一途徑,就是聖經。

事實上,《詩篇》第 119 篇可以被視爲對通過持續參與神的特殊啓示來校準良心的深入默想: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爲有福!(詩  119:2)

在篇首,我們就看到詩人珍視一種源於更新之心的、基於充分理解的順服——這顆心在判斷與渴望上,日益映照出神的本心。隨後,隨著詩篇的展開,越來越清楚地表明,神賜予我們達成這種成聖的同步途徑,就是默想神對祂自己的啓示: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詩  119:7)

請注意,學習神的「公義判語」不僅與順服相關,更與發自「正直的心」的真實稱謝相關。這正是良心校準得當的標誌——即日益喜悅於按照神自己的判斷來贊同或反對:

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

在我口中比蜜更甜!

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

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詩  119:103–104)

在這裡,正如在其他地方一樣,默想神的誡命會帶來對神道路的更深理解,以及隨之而來的對這些道路的熱愛。如果我們的心思不浸潤在聖經中,就會被流行文化每天所提供的各種內容所浸潤,結果就是良心會按照世俗的節奏來校準,這種傾向恰恰與保羅在《羅馬書》12:2 中的呼召背道而馳。

因此,從實際角度而言,信徒必須有意識地培養一種以神的話語爲基礎的敬虔生活,其特徵在於從聖經中聆聽神的聲音、默想所聽見的聖道,並將按著神的應許向神禱告。這種持續的浸潤至關重要,因爲在這個墮落的世界中,生活的境遇與挑戰千變萬化、錯綜複雜,難以預先料定。我們需要讓心思意念充分浸潤於聖經之中,以致能自然而然地以榮耀神的方式思考和感受。換言之,我們需要經過正確校準的良心。

牧師肩負著特殊的責任,既要鼓勵會眾研讀聖經,也要在每週的主日敬拜中爲他們樹立榜樣。以聖道爲中心並充滿神話語的敬拜,既能作爲當下共同校準良心的途徑,也能向會眾展示:在那些最需要精細校準良心的棘手問題上,如何以合乎聖經的方式思考。

三、與神子民的團契將極大促進基督徒良心的正確校準,而忽視團契則會極大阻礙這一過程

良心最耐人尋味的一面,在於它極易受到他人的影響,無論這種影響是好是壞。在《羅馬書》第 1 章中,保羅在闡明墮落的人類明知故犯地違背神的道德律法之後,特別強調了良心校準的群體性特徵,指出罪人還會「喜歡別人去行」類似的罪(羅 1:32)。我們墮落的心究竟有何特質,不僅使我們自己犯罪,甚至在他人追求罪惡時還積極爲之喝彩?在很大程度上,這種傾向反映了墮落人類基本傾向的加劇,即「行不義阻擋真理」(羅 1:18)。在抵擋神的過程中,我們壓制了關於自身行爲錯誤性的真理,從而麻痹了良心,減輕了內疚的負擔。通過鼓勵他人與我們一同犯罪,並在他們這犯罪時歡呼慶賀,我們在群體層面上參與了同樣的動態,並加劇了其灼傷良心的影響。

但值得慶幸的是,在蒙救贖的人中間,這種同樣的群體性心靈運動可以朝著積極的方向發展。聖經敦促神的子民「天天彼此相勸」,以免「你們中間有人被罪惑亂,心裡就剛硬了」(來 3:13)。這恰恰與保羅在《羅馬書》1:32 中所描述的罪惡動態背道而馳,同時也凸顯了教會在校準基督徒良心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有時,他人的勸勉與榜樣能刺透麻木的良心,將我們引回敬虔的道路。

牧師必須特別關注這一點,因爲群體在塑造個人對道德問題的態度方面所具有的內在力量始終在發揮作用。關鍵在於,這種力量究竟會被用於榮耀神,還是用到破壞性的目的。我們都見過共同良心被校準失當的教會。有時,這表現爲將「第三階智慧問題」提升爲「第一階命令」——試想一個教會環境,其中在家教育已成爲事實上的常態和未言明的期望。而在其他時候,這種群體力量又可能在特定議題上滋生放縱的文化——試想一個教會環境,其中酗酒行爲得到默許。我們的群體將塑造我們的良心,因此,牧師既應鼓勵有意義的教會成員身份,也應有意識地建立一種健康的文化,在其中良心問題能得到審慎對待,並體現出聖經的細膩之處。

四、基督徒的良心將通過有意識且持續的自我省察得到正確校準

雖然保羅「你要謹慎自己」(提前 4:16)的勸勉原本是針對提摩太的牧會工作,但它同樣適用於每位希望正確校準良心的信徒。這是因爲校準既需要傾聽自己的良心,又需要在禱告中對良心的判斷與我們在聖經中所看到的相互對照。因此,自我省察與默想聖經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關聯。通過自我反思,我回顧自己行爲的具體細節,並留出空間讓良心對所發現的內容作出評判。然而,最終我還是要在神的話語中找到衡量這些內心自我判斷的標準。若不默想聖經,我的良心便容易偏離正軌;反之,若不仔細審視生活的具體細節,我的讀經便可能脫離神所安置我的處境。這就是爲什麼亨利·斯卡德(Henry Scudder,卒於 1659 年)等清教徒作家堅持認爲:「你應當……既要通讀你的良心之書,也要通讀聖經。」[6] 這兩者相輔相成,其間的協同作用是校準良心的關鍵動力。

對於牧師而言,講道提供了一個從講台上引導並示範自我省察的機會。有效的應用會深入探討墮落世界中生活的具體細節,既闡明我們私下裡應該問自己的問題,又爲聽眾提供即時的診斷。英國清教徒尤其擅長此道,約瑟夫·阿萊恩(Joseph Alleine,1634–1688)便是明證:

人啊,當受勸勉去省察你自己。你的良心在說什麼?它在控告你嗎?當你前行時,它是否刺痛著你?……你的良心是否將你帶進內屋,告訴你你在那裡的禱告和讀經是何等的少?它是否將你帶到你的家庭……?你的良心是否引導你回到你的店鋪、你的行當,並告訴你那裡有些不義?……啊,良心!……振作起來,盡你的職分。現在,讓胸中的傳道者發言吧。[7]

校準良心——無論是我們自己的,還是聽眾的——並非易事。但這是神所呼召的聖道僕人必須履行的核心職責,是他們的「日常事務」,也是最深切的特權。通過我們的講道、教導和牧養,我們有機會幫助信徒更好地理解良心是什麼,以及如何正確地校準良心,以致榮耀神並造就我們自己。

* * * * *

  1. Charles Hodge, Princeton Sermons: Outlines of Discourses, Doctrinal and Practical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58), 170.
  2. Hodge, Princeton Sermons, 170.
  3. William Ames, Conscience with the Power and Cases Thereof (London, 1639), 「To the Reader.」
  4. Archibald Alexander, Thoughts on Religious Experience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Board of Publication, 1844), 46.
  5. Alexander, Thoughts on Religious Experience, 47.
  6. Henry Scudder, The Christian’s Daily Walk (Presbyterian Board of Publication, 1800), 106.
  7. Joseph Alleine, A Sure Guide to Heaven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95), 48–49.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Calibrating the Conscience.

作者: Matthew Bingham
2026-06-29
講道
門訓
良心
教牧服事
1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