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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七種需要給予例外的成員

正常情況下,你所在當地教會的成員應該願意並且能夠定期參加聚會(來 10:24–25),藉此服事和建立教會共同體(羅 12:3–13;弗 4:15-16)。但牧師們應當知道,生活並不都是正常情況。牧養既關乎規則,也有例外。那麼,對於那些已經是成員或者想入會並願意定期參加聚會,卻又做不到的人,你會怎麼做呢?

在本文中,我將請大家考慮七種情況,其中一些有重疊,這些情況構成了定期參加聚會這一規則的例外。在每一種情況下,我都認爲這些人都有可能(而且通常來說這樣看是可取的)是健康的教會成員。對於每種情況,我都會提供一些思考,論及我會何時建議和不建議讓這些人加入你的教會,並就如何牧養這些人提出一些建議。

我幾乎沒有看到關於這些問題的直接聖經教導,所以我們是在實踐的深水裡摸著石頭過河。實際上我所能提供的一切都只是審慎建議。如果環境改變,我的建議也可能改變。言歸正傳,以下是七種「成員例外情況」。

第一,大學生。

大學生情況比較艱難,因爲他們當中一些人在家鄉和學校所在城市的時間幾乎是一半對一半。一般來說,我會建議他們加入較多時間參與的教會。教會應該勸這些大學生,既要加入一間地方教會,又要在校園傳福音,以此來抓住生命中這個獨特的時期來事奉。

牧師啊,要勸勉學生不要以跨教會機構/團契取代了地方教會。他們越早委身於忠心的信徒共同體,他們在這些關鍵的、促進成長的年日裡就越容易成長。

那麼,「臨時成員身份」怎麼樣?也就是說,學生既保留他們家鄉教會的成員身份,同時又(但不完全)是你們教會的成員?我建議不要這樣做。臨時成員身份通常會對該聯合成員在第二個教會中的責任和職責進行一些限制。而我不認爲有聖經依據可以確保在其不擔當某些基本角色的情況下授予「成員」這個頭銜。所以,我會鼓勵學生們只成爲一個教會的成員,同時盡可能多地參加另一個教會的活動。

第二,工作帶來的限制。

這個問題比較棘手。涉及到醫生、輪班工人、銷售人員以及其他上千種工作。如果一個基督徒的工作根本不允許他們去教會,那就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他們應該積極想辦法改變這種局面。我一般不會鼓勵你接納那些工作明確導致他們每週都無法聚會的人入會。但在這個底線之內,我認爲有很大的靈活性空間。無論一個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他們的工作安排,或是去找份新的工作,都鼓勵他們盡其所能來教會。只要這是一個人的渴望和目標,並且只要他們甚至只能不定期地來聚會,我都可能會接納他們入會,並爲他們禱告、求主重新調整他們的現狀。

要鼓勵你的成員特別幫助那些因其工作安排而不能定期參加聚會的人。也許,不能定期參加聚會的成員可以在週中聽講道錄音,並與另一位成員見面討論講道並一起禱告。對於該成員來說,如果另一位成員或長老在他們工作期間來探訪他們,可能會特別地受到激勵,因爲這顯著地表明了基督來到世上尋找祂百姓的愛。

第三,本地短期居住者。

我說的「短期」是指幾個月,而不是幾年。要事奉這些短期居住某地的人,方式之一就是不要進行不必要的冗長入會流程。我堅定地相信教會在成員入會的操作上應該謹慎,但如果你們教會所在的地方人來人往相當頻繁,那麼我會鼓勵你說,不要讓人加入你們教會花的時間太長,你感受到的這種壓力是健康的。

但除了確實太短不可能入會的情況以外,我會鼓勵你積極地反對這樣一種普遍的觀念,即加入教會成員必須一定的「最短居住期」才有意義。我們在華盛頓特區的教會充滿了這樣的人:他們本來計劃在這裡呆兩年,結果現在已經是第六年或第十年了。而我們有很多的成員曾有兩年、三年或四年沒有入會,正是因爲他們當時覺得「只會在這裡呆兩年」。所以,在講道和教導中,在公開禱告中,在私下的輔導中,我都鼓勵你們去鼓勵人們快速地在教會中扎根。

如果有人能夠完成入會流程,我們很樂意接納他們。即使他們計劃在入會幾個月後就搬走。如果他們加入我們教會,我們就可以在他們下一次轉會過程中幫助他們。誰又知道呢,他們也可能會留下來。

第四,軍人。

軍人是一個特例,因爲可能會頻繁、定期地搬遷和調動。有些軍人家庭可能會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卻從未加入一間教會,但我們一些最委身、最結果子的成員是軍人家庭。

當頻繁的搬遷促使他們迅速融入時,頻繁的搬遷負擔反倒有可能變成一種益處。我們有一位長老是一位職業軍官,他告訴我,「如果我們在搬到某個地方後兩週內不把照片掛到牆上,我們就知道以後再也不會掛上去了。」因此,這個家庭總是深入教會生活,他們總是努力去快速地深入,每當軍隊把他們帶到新的地方,他們都會在那裡留下美好的屬靈果子。

第五,因體弱多病而有障礙的人。

疾病或年齡可能會導致某人無法去教會。如果現任成員在參加聚會上有身體方面的困難,我會鼓勵你們作爲教會爲他們盡力提供幫助。而如果他們完全無法參加,我會鼓勵你們爲他們禱告,定期派人去查看他們有什麼需要,並鼓勵成員們去探訪他們。

如果有人想加入你們教會,但由於體弱多病而無法定期參加聚會,該怎麼辦呢?或者根本不能參加聚會呢?如果他們哪怕只能不定期參加聚會,我也認爲讓他們入會是一個相當容易的決定。如果他們根本不能參加聚會,我認爲做決定就更困難,但我會至少敞開歡迎那個人入會,並鼓勵我們的成員盡可能地把教會的團契帶給他們。

實際上,我們會在成員名冊上設立一個名爲「本地區內不能參加聚會的成員」的分區,這是我們突出顯示此類成員的方法之一。

第六,本地區以外的成員。

這是我們成員名冊中的另一分區。它可能包括各種人,從暑假回家的大學生,到調走的軍人,再到已經搬走但尚未加入新教會的成員。

對於那些有可能並且打算回來的人:爲他們禱告,從多方鼓勵他們,及時瞭解他們最新的行蹤。對於那些不打算回來的人:無論什麼情況,都以百般的溫柔和忍耐,主動幫助他們轉出,讓他們在現在所居之地找一間有福音信仰的教會成爲成員。

第七,宣教士。

在此,我想到的是跨文化傳福音的工人,他們出於各種可能的合法原因,在其他地方事奉的同時仍然是你們教會的成員。我們盼望所有這些成員都能夠積極參加當地教會,即使他們仍在我們的名冊上。

我們把這些人列在「本地區以外的成員」這個分區中,同時也列在「宣教士」分區中。關於教會如何照顧在遠方受支持的工人,我還有話要說,但現在我就以此結束。我們將這些工人保留在我們的成員名冊中,這樣我們作爲一個教會可以專門爲他們定期禱告。在一個高度流動性的教會中,讓這些面孔和名字一直出現在我們成員的面前,而這些成員又一直把這些工人帶到神的寶座前代禱,這是我們長期維持和增加我們對這些工人的支持的重要方式之一。


譯:無聲弘揚;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Considering 7 Membership Exceptions.

作者: Bobby Jamieson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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