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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和朋友的一次午餐中,我們討論了如何在美國多元亞文化和不同年齡群體中最有效地傳揚基督教的福音信息這一話題。(有時我覺得我們似乎太多討論處境化,以至於大家覺得不需要再談論。但是在科技革新和全球化的趨勢下,這個話題變得更加與我們息息相關。)
我和朋友談到了西雅圖的牧師馬克·德雷思科(Mark Driscoll)的書:《一個轉變使命的牧師之告白 》(Confessions of a Reformission Rev.),他把福音區分爲赦免的福音、醫治的福音,以及使人得自由的福音。德雷思科認爲,傳統的教會宣講赦免的福音。現代教會宣講醫治的福音。而新興教會宣講使人得自由的福音。
他寫到,「赦免的福音所描述的,是我們得罪了神,並且在他的忿怒之下,唯一的救法是祈求他的赦免,並且活出悔改的生命。」德雷思科本人認同以上真理,但他擔心,在這個世代,許多人認爲這個信息「太過武斷、狹窄、幼稚,並帶有偏見」。
醫治的福音則被他大加批判:「有許多理由表明,療傷福音是假福音,是宣教的仇敵。」如果你願意,可以在他那本書裡找到那些理由。
使人得自由的福音闡述的則是:我們被造,是爲了與神相交並且與他人相交,但是罪嚴重破壞了整個受造界。「儘管我們自我毀滅,」德雷思科寫到,「神按著他的慈愛良善,選擇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那麼耶穌做了什麼來完成救贖呢?「我們的神,耶穌,活出無罪的生命,作爲我們的榜樣,爲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並且從死裡復活,作王掌權,使我們從撒旦、罪和死亡中被釋放。」
總的來說,「自由的福音是在說,只有透過耶穌,我們才能恢復與神與他人和好的關係,因爲他除掉了使我們與他隔絕的罪。」 (23-25頁)
所以,如果你講赦免,就會面對空洞的眼神。講自由,你會看到人們的眼睛在放光。
德雷思科不是唯一如此理解福音的牧師。紐約救贖主教會的牧師提姆·凱勒在他很著名的文章「後—所有一切」裡也有相似的觀點:
傳統的福音論述假設人們想要「良善」。但是年輕一代想要「自由」。路德說過:「看哪,你想要自由?那很棒。自由是好的。但是你並不是自由的。你爲某些事物而活,而且無論它是什麼,它總是束縛著你。」如果一個人是爲名譽而活,他就會被人們如何看待他而捆綁。如果一個人爲成功而活,那麼他就會成爲一個工作狂。正如路德所說,我們應該告訴這樣的人:「你想要自由嗎?行。但除非耶穌成爲你的拯救,不然你沒有真正的自由。」 (原文鏈接)
在午餐的席間,我朋友問我,這是否是正確的處境化。我們是否應該傳講「使人自由的福音」?
我回答到,如果我站在社會學家的立場,我會支持他們的觀點。想一想,德雷思科所說的赦免的福音——罪人祈求一位忿怒的神赦免他們,是基於聖經所表明的等級觀。它根植於一個神人之間明確的等級概念。從基督做挽回祭的角度來看,它也根植於一個非常清楚的概念,即聖父與聖子之間職分的上下等級關係(不是本質或道德層面的等級含義)。
如果德雷思科是在描繪半個多世紀前赦免的福音,值得留意的是,五十年前的普羅大眾通常認爲他(或她!)理應生活在擁有階層的體系下,至少他們比今天的人們更認同這一點。學生在課堂上更容易聽從自己的老師。妻子在家中更尊重自己的丈夫。而少數族裔更自覺地坐在公交車的後面座位。
許多等級制度是不公義的,許多權柄也會被濫用。但是我想,無論這些權柄公義與否,大多數人可以立刻明白,違背某個在你之上的權柄,會招致權柄對你的責罰,即使你只是在算術課上吐口水而被老師敲打。
對於一個當時的非信徒來說,有許多理由可能使他們認爲赦免的福音很愚拙,但是權柄和等級卻不是其中之一。人們對在上的權柄有心理預期,他們也明白這種情形多少是正常的。
今天卻不再一樣。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等級觀念和權柄被付之一炬(對於種族關係來說,這值得感恩;對於課堂上的叛逆行爲,則恰恰相反)。權利、自主、自我創造的價值觀開始興盛起來。當然這些理想從一開始就存在於美國列祖先賢之中,而我不認爲自己在探索一個新的領域,暗示這些觀念是最近才進入我們的意識中。如今的時代,用手指敲打學生就可以把一個老師惹上官司。
所以當你走到新一代的年輕人面前,告訴他們有「罪債」,他們「虧欠」了「神」,必須得到「赦免」,對於浸淫在娛樂導向、活在當下、政治正確的文化下,滿腦子「權利」、「自主」的這一代來說,他們無法接收這樣的信息。往好了說,這樣的信息很「幼稚」,往壞了說,這些信息就是「論斷」,就像德雷思科在前面所說的一樣。
今天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在某處尋求好消息的掙扎和五十年前的人們差不多。但是我們是否可以說,這個世代的挑戰更多發生在個人領域?如果我們跟隨貝拉、拉斯奇、帕特南(譯者按:這三位是美國20世紀著名的社會學家),假定社會變得越來越原子化,這豈不是一個合理的假設嗎?我們掙扎於自我創造而產生的焦慮(比如紋身?),徹底自主帶來的無秩無序(比如,青春期後延—譯者按:指大學畢業、工作又沒著落的年輕人經歷的一個生活停滯期,高離婚率),以及世界觀的混亂與割裂(比如,全球化,歷史修正主義等)。我們更少和某個真實的「那個人」爭戰,而是更多和頹廢、虛無、膚淺的人際關係、貪食,以及最糟糕的敵人——上癮作鬥爭。至少這是我們有意識地在經歷的鬥爭——亦被稱爲「存在主義的焦慮」或「切身需要」。
有人說我們需要有意義的福音。德雷思科和凱勒則說我們需要使人自由的福音。使人自由的福音幾乎不需要等級概念的表達。某種程度來說,等級概念被顛覆了。沒錯,神是主,我們不是,然而重點已經從等級意義上的挽回祭,轉移到了疏離的人際關係與破碎社區的平級意義上的和好與更新。
所以,我在午飯時對我朋友說,我僅僅以社會學家的立場表達對他們分析結果的認同。
我們很容易回應所有社會學導向思維的人之陳詞濫調:「嘿,教會必須以真正的需要爲目標,而不是自己的切身需要」。
然而聖經提供我們不同的隱喻來解釋基督已然完成的贖罪工作:挽回祭,稱義,和好,贖回,自由,接納,得勝等等。而且,這也表明每一個隱喻帶出許多關聯。稱義與法庭相關。贖回使我們聯想到市場。和好則與家庭有關。諸如此類,還有許多例子。
不僅如此,當我們把一系列舊約與福音書宏大敘事的畫面加進來——「我曾帶你出埃及爲奴之地」;「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我的憐愛大大發動」;「主啊,我要看見!」;「天國好像……」——我們就看見自己的困境,以及神爲我們完成救恩的大好消息。
可以肯定的是,神給我們豐富的畫面,告訴我們他兒子爲我們所成就的救恩,以至於我們既可以讚美他救恩的榮美,也可以明白福音體現和貫穿在我們日常生活的不同層面。我相信,所有這些隱喻和圖畫以及它們各自與實際生活的關聯,都指向一個在福音信息的主旨。換句話說,切身的需要往往可以幫助人們明白他們真正的需要。
一位牧師朋友最近告訴我,他在巴西向一群藝術家即興佈道,他們是巴西奴隸的後代,同時也據傳被魔鬼的勢力困擾。所以他用羅馬書7章的經文用詞及「自由」的概念向他們傳福音。這樣做完全合乎情理。
我記得幾年前在一個半封閉的穆斯林國家向一個大學生傳福音。在談話中我瞭解到他很在意安拉的公義,所以對我來說比較容易向他解釋福音很強調稱義。
當我們按照聖經不同書卷講道時,經文的解釋和處境化總是會把講道者引向不同的隱喻。馬可福音10:45(我都不必告訴你)講的是贖價或買贖。哥林多後書5章(另一個隱喻)講的是和好。那麼出埃及記呢?很可能是救贖。逾越節的故事指向犧牲和贖罪。當我們看到利未記所記載的獻祭和討神喜悅的祭物,就無法迴避挽回祭的概念。我只是做一個概覽,無論你是否同意我對這些書卷的總結,我盼望的是你可以抓住要點。不同的經文強調救贖的不同層面,以及我們如何明白這些重點。
同時,牧師應該瞭解他的會眾,而信徒應該瞭解他的非信徒朋友,以至於牧師和信徒都可以有智慧地、敏銳地進行福音佈道。
但是對於我們的救恩和福音來說,聖經包含很多豐富的隱喻,而且這些主題也帶來很多理解上的困難。是否存在一個基本的隱喻?是否有一個隱喻或畫面可以作爲釋經的出發點?福音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畢竟,隱喻之間如果彼此排斥,就會使得我們很難明白贖罪祭以及福音。比如,我們透過彼得前書2:21可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是爲我們留下榜樣。但是如果你過度強調這個隱喻的道德感化,你就變成阿伯拉爾主義,或者變成啓蒙運動之後的德國自由派,或者任何其它與福音相悖的思想。更不必說,通常都是因爲人們偏狹地理解某些隱喻或者經文而導致異端。是什麼讓一個假教師教導錯謬的道理?往往是因爲過度簡化信息。
我不會花很多時間來辯論這些,但是我相信,把救贖歷史中的聖約框架作爲整體來理解,能夠幫助我們明白,法律意義上的代贖是系統地理解聖經的基本或首要的隱喻(所以新約滿足了以牙還牙或神對公義的要求,以呼應西奈山之約;你可以查考希伯來書!),透過舊約與新約各處經文的佐證,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法律意義上的代贖正是福音的真義。
所以,無論你選哪段經文,當你在解經過程中考慮文本的語境,必然使你在刑罰的代贖之框架內理解經文。舉個例子,你選擇彼得前書來講道,當你讀彼得前書2:21:「你們蒙召原是爲此;因基督也爲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那裡並不是在說,我們可以效法耶穌那代贖之獨特的工作。這段經文是在告訴我們,因爲我們透過他贖罪祭的犧牲,已經與他聯合,以至於我們被呼召跟隨他的榜樣。
所以我們必須在研經時指向挽回祭或者和好;赦免,成全,或得自由。刑罰的代贖幫助其它聖經中所描繪的隱喻或圖畫更清晰地表明福音。
同樣,無論我們使用何種福音的語言,期待與慕道友產生共鳴,我們必須總是將刑罰的代贖融入對話,使之成爲基本的要素:一位聖潔的神被冒犯,有罪的人,基督滿有慈愛和公義的代贖性的犧牲,以及對所有悔改信靠之人的宣告——「不再被定罪」和「被稱爲義」。如果缺少了這些要素,福音就不再是整全的信息,並且如果只強調某一方面,也會誤導人接受不是整全的福音。
這是爲什麼我對於把自由的福音和赦免的福音相對立感到些許不安,因爲後者更清楚表明刑罰的代贖。我知道德雷思科和凱勒認信刑罰的代贖,而且他們每週的講道中都會宣講這個信息(德雷思科甚至正在寫一本書爲刑罰的代贖辯護!)。我不是基於一些簡單的陳述就做判斷,我也不是假設他們一定要呈現給我們很詳盡的系統神學或是講道的指南。正如耶穌講了很多的比喻,我相信神給這兩位作者恩賜,使他們對於文化有獨特的見解和敏銳直覺,也對福音的陳述有不同的側重。
儘管如此,我仍要呼籲,當我們做這樣修辭上的區分時,一定要小心。福音包括了從自我和私慾中被救贖。然而福音同樣也意味著我們從神和他的忿怒中被拯救。
在前文的基礎上,還有一點是我要談的。正如我所談到的,我們現今的文化在某種程度上比五十年前更反對權威,而這些本能的反應/權威概念的缺失(我認爲兩者皆有)使得人們更難理解福音。但是請讓我澄清:不是所謂赦免的福音促使人們有如此反應;而是刑罰的代贖。刑罰的代贖最明顯地表達神人之間的上下之分,也表達了聖父與聖子之間的等級之分*。
當我們談到刑罰的代贖時,不太會用到「等級」這個詞,但是這個概念就在那裡。而它也比其它救贖理論更重要。想一想克里斯圖斯·維克多(新興教會很有名的作家)或者道德感化(自由派流行的口號)或完全臨在、富有同情心的「釘十字架的神「(解放神學家的術語)。這些說法,連同其它各式各樣的救贖理論貫穿整個教會史(重演論、贖價說、道德政權說等等),神漸漸越來越小,人越來越大。
而且,因爲這些理論將基督的救恩輕描淡寫或者完全揚棄,按照路德的說法,「罪人中的罪魁」擔當了父神的忿怒,因此我會說,這些理論使得聖父和聖子特殊的救贖工作被淡化,並消減了「父」 和「子」永恆意義上的不同。
據我非正式的觀察,許多批評刑罰的代贖,說它描繪了一位極度忿怒的父神和一個十分可憐的聖子的那些人,也同樣使平權主義者。這個詞通常指向平權主義與互補主義在釋經學以及聖經教義上的辯論。這個辯論通常也與一個人如何認識三位一體的教義相關。我們也可以觀察一下平等主義對救贖論的潛在認識。我不認爲這裡有必然的聯繫,正如我不認爲某個人對於教會中女性角色的立場與他的三位一體教義有任何必然聯繫一樣。但是,對於後一種對比來說,仍然有一定的聯繫性。
關聯性不一定包含因果關係,而且許多平權主義者認信刑罰的福音。然而即使平權主義者相信這點,他們的一些傾向仍然使我擔心,我也同樣擔心他們神學的繼承人。是具意志的人類在研究神學,而不是無意識的機器人。如果你的神學研究使得等級或權柄的概念在教會中,在家庭裡,在神他自己本身那裡都被淡化和扭曲,那麼刑罰的代贖最終就會讓你如鯁在喉。
這裡要學的功課是:留意我們文化對等級的厭惡與代贖無可置疑的等級概念的潛在聯繫。這會幫助我們分辨一些牧師及信徒所傳講的被閹割的福音。並且,你要有這個心理準備:我們將聽到越來越多從平權主義者而來的貶低代贖論的諷刺。
處境化現在來看做得很好。但是可能在二十一世紀傳福音比上世紀中葉以及之前更困難。這不是說使我們改革宗人士爲福音事工的挫折辯護。恰恰相反。我們呼籲大家用正確的手法,也就是宣揚整全的福音,刑罰的代贖,因爲我們仇敵的謊言比以往更狡猾。
所有內容源於一頓午餐,一個火腿三明治。謝謝你,布魯斯。
注:* 在人和神之間,等級差異是全方位的:本質上的,道德上的,以及職分上的。在聖父與聖子之間,等級的不同既不是道德上的,也不是本質上的;僅僅是職分上的。也就是說,等級的不同是關於他們各自在創造與救贖工作中的不同角色,也是在於永恆中彼此的關係(我相信如此),也就是,聖父總是「父」。平權主義者限制了聖父和聖子在創造與救贖中職分性的等級存在。他們辯稱,在永恆中,這樣的等級差異是本質性的。
翻譯:路程。原文標題與鏈接:Contextualizing the Gospel in an Egalitarian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