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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文化:躺平、向前一步、低調或離開

如果我們要忠心是否就必須經歷爭戰?

面對文化上的反對,基督徒和教會有四種基本的回應方式。我們可以躺平(lie down),放棄我們的立場和信仰。我們可以向前一步(lean into),直面文化上的反對,爲我們的信仰大聲疾呼,願意「迎難而上」。我們可以低調(lay low),慎重地說出我們信仰中那些在文化上會冒犯人的部分。或者我們離開( leave)。遠離道奇(Dodge,十九世紀美國一座臭名昭著的城市,充滿了暴力和黑幫。——譯註)。

躺平總是有罪的。向前一步永遠不是犯罪,儘管有時並不智慧。有時,低調甚至離開是明智之舉,然而有時兩者會淪爲有罪的躺平

有史以來,基督徒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確定何時該向前一步,何時該低調或離開,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低調或離開就等同於有罪的躺平。

躺平

躺平有兩種基本形式:明躺和暗躺。這兩種形式都是有罪的。「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 10:33)。早期教會「基督徒」中的「墮落者」(Lapsi,當時迦太基的迫害尤爲嚴重,許多基督徒通過簽署聲明證明已向羅馬眾神獻祭,從而避免迫害或沒收財產。後來這些人稱爲「墮落者」。——譯註)向凱撒燒香,從而讓凱撒凌駕於耶穌之上,他們明確地否認了主。十七世紀日本的歸信者也如此,他們通過踩踏基督銅像表明了不認基督。

基督徒和教會如果繼續維持基督教的名稱,卻讓外部權威來決定接受信仰中的哪些部分,那麼他們就已經暗暗地在躺平了。人們會想到屈從於納粹的德國福音派教會。卡爾·巴特(Karl Barth)的《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參加巴門會議的代表們認爲,德國基督教徒效忠於國家已經損害了教會,而且納粹思想進入德國新教教會違背了福音。——譯註)宣告耶穌而非國家元首才是教會的領袖,爲我們提供了一個美好的對比。

也許介於明躺和暗躺之間的是「基督徒」否認特定教義並採用更爲文化尊重的基督教形式——同樣也是值得責備之罪。啓蒙時代的自由主義者自稱爲「基督徒」,卻否認復活或童女生子,這樣的例子在今天還有很多,他們想改變基督教的歷史教義,使之朝著更爲社會接受的方向發展。(他們的)目標並不總是「在文化上被人尊敬」。否認(歷史教義)者可能真的認爲他們的認知更符合「事實」或是在更好地解經。但最終,他們更多是在聽人的話而不是聽神的話(見創 3:17),他們的躺平是有罪的。並非所有的罪都是故意爲之的(見利 4)。

向前一步

向前一步也有兩種形式:主動和被動。傳福音是「主動」向前一步的最具體形式。傳福音會讓人直面反對。

當耶穌宣告天國已在祂身上降臨時,當保羅出現在猶太會堂或亞略巴古時,都是如此。當然聖經中最令人震驚地主動「向前一步」的例子是路司得的人用石頭打暈保羅之後,保羅又立即返回了路司得!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爲聖經中的公義或正義而戰也可以看爲一種主動向前一步的形式,即使並不一定明確高呼耶穌之名。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爲反對販賣奴隸和尋求聖經中的公義可能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即使他的追求並沒有明確地與基督之名聯繫在一起。今天,那些支持聖經婚姻觀的教會或基督教領袖也可視爲這第二種意義上的向前一步。

殉道是「被動」向前一步最具體的形式。在痛苦、監禁或死亡的威脅下,要求基督徒否認、貶斥、拆毀、踩踏、背叛、獻身。但他或她巋然不動。他或她拒絕聽命行事。然後被猛獸吞食。或烈焰焚身。或刀劍揮舞。

從坡旅甲(Polycarp)到師達能(John Cornelius Stam,被紅軍殺害的內地會宣教士——譯註)和史文明(Betty Stam)夫婦都是如此。還有無數其他人。

很難想出在什麼情況下爲基督之名或聖經的正義挺身而出,從而站在文化對立面會是犯罪。事實上,我想不出任何一種情況,無論是真實的、還是假設的都想不到。

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詩 119:46)

低調

然而,並不是每一場鬥爭都值得去奮戰,並不是每一座山頭都值得誓死捍衛。有時,低調行事會更好。

但以理和三個希伯來少年在幾次著名的抗爭中對抗了他們的異教國王,這是確定無疑的。但這並不是他們唯一的辦法。宦官首領擔心如果讓他們不食王膳的話自己可能會因此丟掉腦袋。所以但以理建議對他們的計劃進行爲期十天的祕密「測試」。

耶穌曾多次避免正面衝突。祂告訴法利賽人,凱撒之物當歸凱撒,上帝的要歸給上帝。祂還說祂來是爲了有病的人,而不是爲了康健的人,因爲祂知道法利賽人認爲自己是健康的。當然,祂也曾在一段時間內盡量保守自己彌賽亞身份的祕密。

保羅也讓提摩太行割禮,以避免紛爭。當他告訴我們要尋求平安無事地度日時,也許他的意思就包含了低調?

我們甚至可以把乃縵在他主人敘利亞王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用手攙他的決定理解爲一種智慧的低調嗎?至少以利沙認同。

智慧的牧師或職場基督徒有時必須決定:「這不是一件值得爭戰的事。」

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什麼時候該向前一步,什麼時候該低調。低調可能是一種妥協。一個教會相信所有正確的教義,但從不傳講罪、地獄或任何冒犯其所在文化的教義,那麼這個教會就是一間在真理上妥協的教會。在工作場所從不挺身而出的基督徒也如此。他們就像失去鹹味的鹽,還不如扔掉。(點擊查看安德魯·威爾遜(Andrew Wilson)的《性與沉默》[Sexuality and Silence])。

我見過各種低調的福音派基督徒,有的我很同意,有的我不太同意。你如何知道什麼時候向前一步,什麼時候低調?在某種程度上,答案取決於個人性格。如果你是天生的鬥士,你可能需要時不時地練習低調。然而如果你喜歡和大多數人保持一致,你可能需要經常練習向著反對向前一步。

這也取決於你在與誰交談: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帖前 5:14)

除此之外,這個決定還取決於任何特定歷史時刻下的多種情況。任何基督徒都不應該獨自做出這個決定,而應該尋求長老或教會成員的指導。牧師也應該徵求其他教會的建議。如果上戰場時不注意自己的排,或不尋求與其他排的協調,那是多麼愚蠢啊!

當然,有時神會挪走保持低調的選擇。祂讓一個女僕認出了彼得的口音,揭穿了他的僞裝。在這樣的時刻,我們祈求上帝也賜予我們向前一步而不躺平的勇氣。

離開

低調更激烈的形式實際上是離開。與低調一樣,根據具體情況離開既可以是明智的,也可以是不明智的;既可以是正義的,也可以是有罪的。

居普良(Cyprian)在一段時間裡曾逃離逼迫。而在另一個時期,他卻留下來堅守陣地。在當時的情況下,這兩個決定可能都是正確的。十六世紀英國的一些不從國教牧師進了監獄。其他人則逃往荷蘭或美洲殖民地。原則上說,這兩種反應可能都是正確的,但要因人而異。如果我在伊拉克牧會,並且伊斯蘭國(ISIS)馬上就要打到城下了,我可能會告訴我的會眾逃離。但如果我服事的是伊朗教會,很可能我不會這樣做。

並非所有的逃離都是正義的,有些是出於罪,例如門徒們在客西馬尼園裡罪惡地拋棄了耶穌。

在什麼情況下,離開而不是低調或向前一步才是正當的呢?也許當一個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或者當家庭無法再自由地敬拜耶穌基督並爲祂作見證時。

當然即便風險如此之高時,有時候也該留下來。我爲仍留在伊朗的基督徒感恩,我也禱告仍有基督徒在沙特阿拉伯和朝鮮默默地傳福音。這種留下來的決定是英勇的,通常也是敬虔的。

因此除非特例,否則牧師不太應該對教會成員的良心自由做出任何評論,例如勸他們留下來面對死亡而不是逃離,這會讓成員覺得離開是在犯罪。他可以親自以身作則,根據聖經對他們進行一般性的教導,但他應該把這種具體的決定留給他們的良知和聖靈。

愛與永恆

有兩樣東西扭曲了我們對何時該向前一步、何時該低調或離開的判斷:對人的懼怕和缺乏愛。

有兩樣東西可以糾正我們的判斷:對上帝的敬畏和愛。如果審判日的想法幾乎不會閃現在你的思維雷達上,那你就會經常做出錯誤的計算。永恆的眼光是一個解決辦法。同理、理解和關心教會整體是另一個。

最後,講壇的事工大多應當向前一步,因爲聖經總是向前一步,因爲神總是向前一步。帶著聖潔和審判、憐憫和恩典,上帝在朝著我們向前邁進。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Cultural Opposition: Lie Down, Lean In, Lay Low, or Leave.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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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