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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與鏈接:Evangelism and Social Action: A Tale of Two Trajectories
翻譯:劉立君
當代的福音派特別容易認爲,我們最後終於發現了一些具有驚天動地效果、 範式轉變能量的真理;這些真理因基督教的無知而被隱藏了兩千年。另一方面,我們當中那些不新奇的人會稱之爲一些真正遠古、甚至使徒時期教義或實踐的重新恢復。然而,粗略回顧歷史長廊你就會知道,其實這些所謂的發現或恢復充其量是孤陋寡聞所致。很可能我們以爲是嶄新的發現早就被奧古斯丁後的神學家詳細描述過,或早就在十六個世紀前就已被定爲異端。我們所稱之爲的恢復,並沒有我們期望它有的歷史地位。或許因爲歷史先例稀缺,或許因爲倡導這些觀點的並不是在神學上我們想與之爲伍的。如果伯拉糾(否認原罪說)、索西尼(持神體一位論)和芬尼都同意你的觀點,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你是錯的,但它應該讓你感到不安。
當前仍一貫宣稱有「發現」或「恢復」的福音派團體,是那些相信教會的使命應該包括社會正義及關愛窮人,而不僅僅是傳福音和門徒訓練的人。儘管振臂高呼人們關注社會正義和窮人並不代表他們一定屬於我上面概述的兩個極端模式之一,但他們會相當有意識地去呼籲福音派要改變,去重新校正調整我們的使命— 即,要麼做新的東西,要麼去恢復一些我們已經失去的、老的東西。因此,他們也屬於我們前面所談到的。
社會運動與教會使命:並不陌生的話題
你不用回溯歷史太久就會發現這個話題並不陌生。事實上,有關這個話題的辯論是二十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福音派關於傳福音及教會使命話題的中心。亞瑟.約翰斯頓(Arthur Johnston) 在《爲世界福音而戰》(The Battle For World Evangelism,丁道爾出版社 1978)一書中有充分的論證。
約翰斯頓是到法國的宣教士,法國獨立福音派教會聯盟的創始人,後來成爲三一福音神學院世界福音宣教分院的主席。 他在此著作中"集中講述了三個主題"(17)。首先,他"試圖展示,與20世紀早期的『社會福音』,1938年馬德拉斯的『更大的福音』,及這十年來(即70年代)的『全面福音』相比,真正的福音到底是什麼「 (17)。第二,約翰斯頓提出,1966年在柏林舉行的世界福音大會代表了福音自新約以來的連續性"(18)。換句話說,約翰斯頓認爲福音派這次對於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福音大會的初步回應既符合聖經、又和歷史上福音派一脈相承。 第三,約翰斯頓檢視了「1974年瑞士洛桑舉辦的世界福音大會」。他對裡面涉及的「教會使命的新理解」特別關切。從歷史上來看,教會的使命就是傳福音。約翰斯頓擔心對教會使命的重新定義會將使教會偏離歷來傳福音的重心,進而不僅削弱全球傳福音,也削弱福音事工在社會及政治領域上的影響"(18-19)。
約翰斯頓列出的這三個主題看似互相並不關聯,但你可以把它們概括爲兩個運動的軌跡:一個是普世教會合一運動,另一個是福音派運動。約翰斯頓認爲,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議程真正開始於1910 年的愛丁堡,然後在世界基督教會聯合會(世教聯/WCC)的支持和主導下從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繼續發展。另一方面,福音派的軌跡始於1966年的柏林福音大會,並進一步發展到1974年瑞士洛桑世界福音大會。其持續的工作由洛桑世界福音委員會-LCWE(原名洛桑繼續委員會)繼續推動。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行程
約翰斯頓認爲,1910年愛丁堡世界宣教大會(World Missionary Conference)標誌著與歷史福音派的嚴重分離,並由此開始了一個新的行程,該行程在失落了福音不久就達到了頂峯。約翰斯頓認爲那些1910 年愛丁堡會議的領導者們用更寬鬆、更現代的觀點來看待聖經的默示,他們採用了更具包容性的神學平台,並對「進程神學及(跨神學信仰的)融合」(46)持開放的態度。根據約翰斯頓的觀點,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裡的各種體制的表現形式中,普世教會合一運動追求"更大的福音"和"全面福音",最終導致它完全喪失了福音真意。隨著時間推移,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擁抱日益明顯的普世救恩論,導致傳福音被理解成爲只是去宣告每個人已經都有的救恩,也導致社會所關注的事物在教會使命中佔了主導地位。
就我們的目的而言,我們感興趣的不是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軌跡是怎樣從一點走到另一點的,而是它的擁護者們是用什麼樣的語言來描述福音和教會的使命。我們來看看一些聖公會人士在1949年瑞士博賽福音大會上所主張的報告:
(福音)所面對的是與世界文化及社會的結構和狀況的一場真正交鋒。在彼此合作與讓步中,這場交鋒演化出了表達基督信仰的新詞彙,也演化出了對聖經解讀歷史、人生意義及教會作爲共同體的先知見證。.....我們的目的不是爲教會得人,而是爲『在世界上順服'而得人。教會要以化身在世界的方式進入世界的生活。(101-102)
拋開裡面古舊的詞語,這個報告聽起來很像當代一個關於教會宣教的思考,除了它後面提到這些聖公會人士並不重視傳福音,即口頭向人宣揚福音。反之,他們更願意爲"世界上的亟待解決的問題"給出答案 (102)。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顯著特徵就是其渴望"更大"的福音,即有一個『全面 』的福音-不僅解決人的靈魂問題,還解決身體需要;不僅是針對每個個體,還針對整個社會結構。這個「大」和「全面」的福音所解釋的救恩不僅僅是在天堂永恆的生命,還包含"在地上的平安"(117)。因此"使命"就要理解爲不僅是去宣揚,還要理解爲"參與"(176); 根據這新的「更大的」福音,教會的使命就不僅是傳福音和門徒訓練,還應該包括解決結構性不公正、關心窮人、及把從神來的平安帶給社會上每一位。
然而,普世運動所傳講的福音跟聖經裡一點也不像。 根據約翰斯頓的看法,該運動關於傳福音及宣教的神學是基於對聖經默示的低派觀點以及受卡爾·巴特啓發出的道成肉身的普救論。這種普救論認爲所有人都已經與神和好,最後都將得救。這樣的話,傳福音單單就是邀請人去體驗和認識到他們已經擁有的。人的迷失,遠非定義爲被上帝定罪,而是被重新定義爲"不能參與祂地上的產業"(117)。
簡單來說,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軌跡偏離了教會嚴守的傳福音和門徒訓練的使命,並把社會關注事物也提高爲教會使命中同等重要的基本構成;它不再向人講述關於基督的好消息,而是代之以沒有實質的普世化的冒牌福音。
福音派運動的行程
福音派運動是作爲對普世合一運動發展的一個回應而出現的。當1961年,國際宣教協會(其神學如上所述)於新德里被正式納入世界基督教會聯合會時,福音派基督徒開始制定計劃,以便有統一答案來應對這個徹底妥協了福音真意的普世教會運動。經過幾年的規劃,1966年柏林的世界福音大會向世界推出了統一的福音派對教會使命的異象,以此來對抗普世派。柏林大會的發言人們有力地表達了福音派針對聖經的權威、佈道的實質是將關於基督的好消息宣揚出來、上帝對罪人審判的事實、及人需要悔改並相信基督才能得救等重要神學觀點。
然而柏林大會未能充分地解決一個重要課題: 即世教聯關於『使命』的重新定義。約翰斯頓寫到,「1966柏林大會對世教聯神學家們重新定義的『使命』一詞也很掙扎。『使命』主要變成了對社會的重組,而『傳福音』主要變成爲要達到這一成果的途徑"(176)。柏林大會的一些主持人涉及到這一問題,但作爲大會整體並沒有發表一個統一的決定性的回應。因此,"1974年的洛桑大會將再次面對這個問題,並試圖把非福音派的『深刻見解』也融合進福音派的神學裡。1969年的明尼阿波利斯的地區大會,正處在越戰衝突及種族和經濟不平等衝突之中,所以也因柏林大會對這一問題的空白而未能對世教聯對使命的新定義做出辨別」(176)。
現在我們介紹約翰·斯托得。他在1974年洛桑大會上做了關於聖經學習的開幕講演,他是《洛桑信約》的主要作者,並主導了洛桑對世教聯教會使命新定義的回應。當在1966年的柏林大會上,斯托得勸告福音派人士要愛、服事、並認同他們所傳福音的對象,不過,他並不認爲愛這種行爲是"與傳福音的教會的使命不可或缺的夥伴"(302)。相反,"在1966年柏林大會, 他堅決主張大使命經文的累積重點是傳道、作見證、及訓練門徒",因此,"人們可以從他的闡述中得出結論,就是教會的使命'唯獨就是傳道、領人歸主、和教導'"(301-302)。
但在1974 年的洛桑,斯托得的佈道神學有了一個翻天覆地的轉折。在他「佈道工作的聖經根基」的開幕詞中,斯托得解釋了他與柏林時期所信奉的很不同的新觀點:
今天,我會表達與以往不同的觀點。就是不僅僅大使命包含教訓新的門徒遵守所有耶穌所吩咐過的(太28: 20),(原文如此)而且社會責任也屬於耶穌所吩咐過的事情之中。我現在更清楚地看到,不僅僅大使命的後果,而且大使命本身都在傳福音責任之外包括了社會責任–這一點我們必須理解,否則我們就犯有歪曲耶穌的話的罪。 (302)
斯托得在下一年校園團契出版社出版的書《基督教在現代社會的使命》中做了如下類似的表述:
這使得我看到有第三種方式來陳述傳福音和社會行動的關係,並且我相信這是真正符合基督信仰的,即社會行動是傳福音的一個夥伴。作爲夥伴,兩者彼此相屬但又相互獨立。兩個彼此肩並肩但又自立完整。一個不是達到另一個的方法,也不是另一方的表現。每一個的目的在自身。兩者都是真誠的愛的表達。就如1967年基爾的聖公會全國會議所說的 '傳福音和富有憐憫慈愛的服事都屬於神的使命'。(第2.20段) (27)
你好像覺得這聽起來像是普世合一運動一方對使命的定義,事實確是如此。在他的整個演講中,斯托得多處引用了近期普世派的福音大會所產生的觀點作爲他的新思維的來源。 他還明確承認世教聯運動所帶來的教會使命的定義是一個新的「發展」,並且他覺得「沒有理由我們要抵制」它(301)。
換句話說,斯托得采用了普世方基於普救論神學所定義的使命,並試圖把它移植到福音派的土壤上。應該指出的是,斯托得把他的觀點看作是根深蒂固的福音派和極端的普世合一派的融合(參見他的《基督教在現代世界的使命》15-21頁)。然而在把社會行動提升到與傳福音平等夥伴關係的地位時,他直接採用了普世派已經闡述了幾十年的必要前提。
洛桑信約裡有斯托得對使命重新定義的一些痕跡,雖然它並沒有直截了當地說傳福音和社會行動在教會使命中是平等的夥伴關係。例如在第六點「教會與傳福音」中,信約寫到: 」在教會犧牲的事奉中,傳福音是首要的「(373)。在這裡,信約在區分歷史福音派所理解的教會使命與斯托得自己所定義的不同之處。傳福音仍然是"首要的",但教會的使命解釋爲"犧牲的事奉"。按照斯托得的解釋,耶穌的事工是「事奉」全人的,所以教會」犧牲的事奉「自然包括社會行動和關心窮人(302)。
雖然洛桑信約並沒明顯地嵌入斯托得所重新定義的使命,洛桑繼續委員會卻這麼做了:「委員會投票決定,我們的根是基於新界定的教會的使命,乃是傳福音和社會責任」(344)。因此,通過洛桑繼續委員會 (後改名洛桑世界宣教委員會)的不斷努力,洛桑會議的傳奇已經變成爲追求"全面的福音",跟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一樣 (347-350)。
雙行相匯
於是兩個軌跡相匯。那個新的、更大的、全面的福音不只是普世派的口號的,也變成了全球統一聯盟的福音派的集體認同與承諾 [1]
可以肯定的是,這兩個運動在神學上仍然是互相對立的:普世派拒絕聖經的絕對無誤論,且只認可其相對的權威,福音派對這兩點都絕對的認可;普世派普遍化並偏離福音,福音派總的來說,在捍衛和宣揚關於基督的福音及信靠基督才得救恩的必要性。
然而使命是不可能那麼容易與神學隔離的。例如,約翰·斯托得在他《基督教在現代世界的使命》中寫道:
看情況而論,有的時候一個人的永恆的歸宿是最緊迫的事,因爲我們不要忘記沒有基督的人會走向滅亡。但一定會有其他時候,一個人的物質需要是如此緊迫,以致我們即便向他傳,他也不能聽到神的福音。(28)
毫無疑問,這里斯托得主要講的一點是我們要有同情心去考慮人身體上的需要。但他真的想要說,有的時候一個人的物質需要比他與神和好的需要更加迫切嗎? 如果是這樣,我會認爲斯托得采用了一個大大有別於聖經的診斷人類問題的方法。這個例子表明,一個人在採納教會使命的新定義之前會先採納全新的方法來評量人的問題及上帝對該問題的方案。[2] 也就是說,一個人不會採用教會使命的新定義,除非他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採納了新的神學。
在約翰·斯托得的領導下,洛桑會議確實重申了一些基礎性的福音派教義,但在它採用了普世派對教會使命的新定義的情況下,它在福音派神學裡插入了相異的、不一致的元素。在關鍵的教會使命問題上,兩派彙集融合了,並且這種融合的回聲繼續迴盪在福音運動中:
「道成肉身的事工」。「全面傳福音」。「向整人宣揚全備的福音」。「行公義並傳揚恩典」。「把神的平安帶給地上」。
我們前面聽過這些教會使命的定義。但是我們能知道它們來自何方,又去向哪裡,以及是什麼樣的神學在驅動它們嗎?
1反思普世教會合一派對教會使命定義的發展及福音派在洛桑運動中對此新定義的採用,David Hesselgrave得了類似的結論:「總得來說,普世派在二十世紀初所走的路,與福音派在二十一世紀初所走的,明顯有相似之處」(「我們會改正愛丁堡的錯誤嗎? 從歷史角度看明日使命」,《美西南神學期刊》,Vol49, No.2,[2007]:134).
2 更多關於用聖經之外的方法來診斷人類的問題的危險性,請閱讀喬納森.李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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