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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指責」本身就是一條資格,還是說它是其他所有資格的說明?

保羅對長老「無可指責」的要求,本身就是一條資格,還是說保羅想用它來說明其他所有的資格——比如,「在不姦淫上無可指責」「在不醉酒上無可指責」等等?

因爲它是列表中的第一項,最自然的解讀是兩者兼有。「無可指責」本身就是一條資格,它也可用於其他所有的資格。無可指責與姦淫或醉酒是不同的。它表明,你甚至沒有被人指控姦淫和醉酒的可能性。你從未陷入「被指責」的境地,也從未讓那些觀察你的人覺得你可疑。

我們的長老曾在情急之下被迫考慮這一資格。我們教會的一位牧師沒有實際越界。他沒有犯奸淫,沒有醉酒,沒有貪財,沒有打人,什麼都沒有。然而,他在某項資格上表現得十分愚昧。你可能會說,他的行爲表明他正朝著其中一條界限靠近,但還沒有越過它。教會的幾位成員向長老們提出了此事。他因此受到警告不要再重複做這種愚昧的事。然而他還是不斷在做,使得其他人也向長老們提了意見。

我們的決議是,這一切表明他有可責之處,儘管他表面上符合所有其他的資格。他的愚昧使得他易受指控,以至於指控聽起來像是真的。他已經失去了作爲神話語執事的名譽。故此,我們要求他辭職。

其他人如何定義這句話

做出那個決議的過程並不輕鬆。我們最終達成一致,要求他辭職,但這花了一些時間,而我們不得不去搜索不同釋經學者的觀點。我們發現以下的討論特別有幫助:

  • 「因爲神呼召祂所有的子民都過聖潔無瑕疵的生活(腓02:15;帖前5:23),因爲世人對基督徒共同體投以批判的眼光(彼前3:15-16),也因爲基督徒領袖主要靠作榜樣來帶領(彼前5:3),所以對基督徒領袖來說,無可指責的生活是必須的。」 [1]
  • 「『無可指責』與『端正』(提前3:2中的koismos)稍有不同但相關,後者『的意思是自控、行爲得當、有序。』」 [2]
  • 「有些人聽到『無可指責』時以爲是很低的標準,但只要稍加思考,我們就能發現其中的一些智慧。這條旗幟性的資格條件不僅僅是『無辜』、『公義』或『無罪』,而是『無可指責。』我們尋找的,首先是無法被合理地指控爲有錯的人。」 [3]
  • 「釋經學者喬治·奈特(George Knight)寫道,這個詞的意思是,『不受攻擊或批評』(《教牧書信》,155頁);『他在客觀上不可指控』(156頁)。他不是一個經常在公義指責的標準上打擦邊球的人。」 [4]
  • 「既然保羅寫信給地方教會的牧師,那麼判斷監督是否「無可指責」的人,理所當然應是那些在地方層面上足以證明(或質疑)一個人品格的人。要點是:你們的長老和牧師應該是敬虔蒙恩和基督徒成熟生命的榜樣。」 [5]
  • 「你們要爲自己謹慎,免得你們的榜樣和你們所傳的教義抵觸,免得你們在瞎子面前放下絆腳石,使他們可能滅亡;免得你們用舌頭所講的被你們的生活所否定;並成爲你們自己的工作取得成功的最大障礙……一句驕傲、粗暴、霸道的話,一次無謂的爭辯,一次貪婪的行爲,都可能會扼殺許多講道,並毀掉你們所做一切工作的成果。」 [6]
  • 「希臘文'anepilemptos'(無可指責)的意思是『不能被追究』……在提多書1:6中同樣表達了無可指責的意思,但用了另一個詞(anengletos,『不可譴責』,和合本均譯爲『無可指責』)。」 [7]
  • 「今天,赦免犯罪的領袖,並立即恢復他的職分的做法太過於普遍。像神一樣,教會必須毫不猶豫地赦免那些真正悔改的人。然而,立即恢復他們的事工,則降低了神期望領袖們遵循的標準。」 [8]

我們如何總結這個資格

經過所有這些研究,我們用以下幾點爲自己總結了「無可指責」的資格:

  • 長老或會眾沒有理由質疑牧師的品格或正直。
  • 分辨任何指控的可信度絕不應該基於對該牧師的個人好惡或情感。爲管理該職分,應當客觀地分辨指責。
  • 牧師不應該在個人行爲問題上或在維持問責方面受到反覆指責。
  • 無可指責的主要責任在於牧師自己。教會的長老(和成員)不承擔爲他的選擇辯護的主要責任。
  • 達不到無可指責的資格,通常不是在一瞬間發生的,而是隨著時間推移而被發現的。並非所有的罪都會讓牧師失去資格。有些罪是可以悔改的,並允許牧師繼續事奉。

我們長老們花了很多時間討論和禱告,才達成了一致的見解。但當我們停下來問自己「爲什麼我們需要進行這次對話?」時,這時就需要澄清了。這並不只是因爲有人提出了指控;而是因爲這位弟兄自己的選擇和他行爲的性質顯然是愚昧的(我們都同意這一點),因而指控顯爲可信。我們在這件事上花了這麼長時間,對我們來說這本身就證明他有可責之處。他不再擁有我們的集體信任。

我們的長老不得不考慮如何順服基督的呼召,要求監督們常常「無可指責」。如果可能的話,你要在事情發生之前與你的長老們進行這樣的對話。

如何與會眾溝通

到了要向會眾傳達此事的時候,我們琢磨著要分享多少。我們需要告訴大家,他已經達不到無可指責了,但又不能無謂地讓我們弟兄的名聲進一步受損。

在分享指控的細節時,長老們很難把握「信任我們」的程度,因爲沒有明顯讓他失去資格的行爲(姦淫,醉酒等)。我們沒什麼可隱瞞的。但此事並不一定需要把所有的細節都拿出來。有些成員很難理解「達不到無可指責」竟是接受他們所愛牧師離職的理由。我們盡可能地讓會眾能夠與我們進行對話和澄清。

整個事情有時令人不解,因爲「可指責」並不像嚴重的罪那樣容易辨別。這一切都需要牧師們的合一、智慧和禱告中的努力。它需要會眾的忍耐、信任和維護神的道的決心。

這就是牧師的資格:加給他的任何指控在經過適當的調查之後都站不住腳。可悲的是,有時最受人信任的牧師犯了最嚴重的罪。這讓我們感到驚訝、震驚和受傷。有時對牧師的指控被證明是不真實的。但有時牧師會在公義指責的標準上打擦邊球,以至於不能託付他去作傳道的事工和監督教會。這就是說他並非「無可指責」的意思。

註釋

[1] Strauch, Alexander. Biblical Eldership, 189. 中文版參見劉志雄譯,《按著聖經做長老》。

[2] Strauch, Alexander. Biblical Eldership, 193. 中文版參見劉志雄譯,《按著聖經做長老》。

[3] Mathis, David. https://www.desiringgod.org/articles/above-reproach

[4] Mathis, David. https://www.desiringgod.org/articles/above-reproach

[5] DeYoung, Kevin. https://www.thegospelcoalition.org/blogs/kevin-deyoung/what-does-it-mean-for-an-overseer-to-be-above-reproach-and-thought-of-well-by-outsiders/  

[6] 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的話,引自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的提摩太前書註釋,第102頁。 

[7] 麥克阿瑟,提摩太前書3章註釋,第103頁。 

[8] 麥克阿瑟,提摩太前書3章註釋,第103頁-102頁。 


譯校:無聲宏揚。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Is "Above Reproach" Its Own Qualification, or a Qualification of the All the Others?

作者: Jeffrey Jeffson
2023-07-30
長老
牧養
九十期
無可指責
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