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文章
文章
在什麼情況下會眾可以投票反對長老?

對於一些讀者來說,本文標題中所提出的問題是荒謬或不可能的。根據保羅在《提摩太前書》5:19-21 中的指導,他們的會眾要麼從不投票,要麼只有在打算撤換長老時才投反對票。

然而,如果你所在的教會是長老帶領、會眾治理的教會,那麼標題中提出的問題就真的很重要了。回答這個問題需要我們思考會眾投票的真正含義。

以下是我代表我們教會長老們爲回答這個問題而寫的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備忘錄的目的是幫助我們達成一致,以幫助我們帶領會眾。我的禱告是希望它對你們也有幫助。

挖掘經文

讓我從三個前提開始:

首先,教會的職責是維護(protect)福音。從耶穌在《馬太福音》第 16 章中關於教會的教導開始,這項維護的任務就一直與福音的「內容」和「對象」有關——確認我們所宣講的福音,以及識別哪些人可信地宣認了福音。[1]

其次,教會的職責是持守(preserve)福音,使其能夠傳遞給未來的信徒(提後 2:2;提前 3:15;弗 4:12-14)。

第三,教會中的管轄權有重疊:會眾的權柄(加 1:6-8;林前 5:1-13;太 18:15-20)和長老的權柄(來 13:17)。與會眾權柄相關的三處經文都與福音「是什麼」和「包括了誰」受到威脅的情況有關;《希伯來書》13:17 似乎與正常的教會生活有關。

約拿單·李曼(Jonathan Leeman)爲協調會眾權柄和長老權柄提出了以下建議:

  1. 一般來說,會眾應該信任長老會,讓他們來提出動議。
  2. 一種情形或情況對教會教導事工的破壞越大,長老就越應該感到有責任對此做出決定;影響越小,他們就越應該授權於人。
  3. 一種形式對教會合一的影響越大,長老們就越應該傾向於讓全體會眾參與決策。[2]

長老權柄的一個重要責任是指導會眾行使權力。從這個意義上說,長老的權柄存在於會眾的權柄中。通常情況下,會眾聽從長老的帶領。但《加拉太書》第 1 章、《哥林多前書》第 5 章和《馬太福音》第 18 章表明,在基督之下忠於聖經地維護和持守福音之「內容」和「對象」的最終責任在會眾的肩上。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投票呢?

我想提出以下原則來總結聖經的這些教導:當福音的「內容」/「對象」受到威脅時並且當教會持守福音「內容」/「對象」的能力受到威脅時,會眾應該行使自己的權柄。

例如,如果長老們提議刪除我們信仰告白中宣稱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無誤話語的條款,儘管福音本身並沒有遭受否定,但會眾應該起來採取行動,因爲教會持守福音的能力現在正受到嚴重威脅。

在福音的「內容」/「對象」問題上失去合乎聖經的清晰度,是我們永遠不想去跨越的懸崖。這意味著一個問題越靠近這個懸崖,會眾就越有責任採取行動。如果長老們似乎在帶領會眾朝向一個糟糕的方向,越靠近這個懸崖,那麼會眾就越應該投票反對。

那麼......在距離懸崖多遠的地方劃出那條應該信任自己還是信任長老之間的神奇邊界線呢?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重要的是,我們要把這個問題留給每個成員的良知。如果長老們用過於強硬的方式指示會眾在投票時支持他們,那麼長老們就會削弱會眾行使上帝賦予他們之權柄的能力。

因此,長老們只應該就靠近懸崖的問題向會眾發起投票。在明顯應該信任長老的情況下要求投票,會讓會眾搞不清楚爲什麼要求他們投票。應該發起投票的決定與當前的某個具體情況(例如,我們是否應該投票確認簡 [Jane] 爲成員)沒有太大關係,而與具體的類別(例如,我們是否應該投票選舉新會員)有很大關係。

應用

教會預算

就這個話題而言,預算之所以重要有兩個原因。首先,它體現了我們屬靈的優先次序。其次,如果我們對財務資源管理不善,我們的教會可能會不復存在。

如果把上述原則應用到教會預算中,就意味著有些原因值得成員投票反對長老的動議,而有些原因則不值得。例如,如果有人覺得我們花在宣教上的錢太多,而花在青少年事工上的錢太少,這還不足以構成合理的理由投「反對」票。而看到同樣預算的另一個人可能會擔心,在經濟衰退迫在眉睫的情況下,我們的總體支出過高。出於對我們教會未來生存能力的擔憂,這個人可能就有合理的理由投「反對」票。

長老選舉

根據我提出的原則,如果一個人認爲長老候選人威脅到了教會維護福音內容/對象的能力,或者威脅到了教會在未來持守福音的能力,那麼他就會投反對票。當然,也應該投票反對一個不合乎聖經資質要求的人。

然而,有些資格比其他資格更客觀。一般來說,在主觀性強的資質要求上(如「管理自己的家」)我會鼓勵成員相信長老的判斷,而在客觀性強的資質要求上(如「不因酒滋事」)投票。此外,長老負責教導會眾。這意味著,如果一個成員不信任某個人的教導,他或她一般都有充分的理由投票反對這一提名。

執事選舉

我認爲執事選舉中的問題與長老選舉中的問題相同,只是善於教導不屬於執事資格的一部分,因此執事選舉離懸崖更遠。成員們應該更傾向於相信長老的推薦。

投票反對長老的原因

維護福音的「內容」和「對象」 持守福音的「內容」和「對象」
預算 如果預算在支持反對福音的動機 如果預算會導致教會解體
長老 如果候選人沒有可靠地教導真理 如果候選人不符合聖經中的資質要求
執事 N/A 如果候選人不符合聖經中的資質要求

與會眾溝通

我們教會在新成員課程中開始教授以下內容:

對你們中的許多人來說,成員大會將是你們基督徒生活中的一件新鮮事。它們是成爲我們教會成員的一個重要方面。有時,它很精彩;有時,恐怕我們必須要處理非常棘手的問題。但它總是很重要。成員大會是我們聆聽教會核心問題的時候,也是我們作爲一個教會共同做出決定的時候。讓我先回答一下你作爲會員開始參加這些會議時可能會有的問題:

如果所有的投票都是一致的,那還要我幹什麼?

你很快就會發現,我們的投票幾乎總是全票通過。團結和信任是寶貴的財富,就目前而言,上帝恩慈地將這些禮物賜給了我們教會。但你可能會問,如果會眾只是聽從長老們的建議,我們爲什麼還要花時間就這些問題進行投票呢?對於這個問題,我有三個答案:

首先,並不是所有投票問題都是全票通過的。作爲會眾,有時我們需要做出艱難的決定,我們需要很好地行使權力。

第二,每次投票都像是一次消防演習,以防有一天會眾需要從長老手中奪過方向盤。

第三,你會發現教會中的投票不同於全國大選。在民主國家,你的投票只是一種決策工具。你投票是爲了讓你選擇的候選人上臺。

但教會不是民主制,而是君主制。在教會中,長老帶領成員做出決定以服事我們的王——耶穌基督。這意味著你的投票不僅僅是決策,更是對參與決策的委身。當你投票同意簡加入教會時,你這樣投票是因爲你相信長老們已經完成了他們的工作,確定簡是一名基督徒。但你的投票也是在說:「是的,只要我有機會,我就會按照我們的教會之約讓她融入我們的教會大家庭。」你的投票是一個決定,也是一個承諾。

第二個問題:什麼時候我應該信任長老,什麼時候我應該投反對長老的票?

答案是「視情況而定」。我們教會的工作是爲下一代持守福音。根據聖經,當我們的教導符合聖經,我們的成員是真基督徒時,這一點就會實現。換句話說,我們的工作是維護和持守福音的「內容」和「對象」。聖經告訴我們,這既是會眾的工作(如加 1,林前 5),也是我們應該依從長老之處。(來 13:17)

這兩者如何結合在一起?一個問題越可能會損害我們忠心地持守合乎聖經之福音的內容和對象的能力,我們就越不應該簡單地信任我們的長老,我們就越應該根據聖經驅動下我們的良知來投票,比如如果預算會讓教會破產,或者長老候選人沒有教導正確的教義。

另一方面,一個問題離損害我們維護和持守福音的「內容」和「對象」的能力越遠,我們就越應該信任我們的長老。

* * * * *

[1] 有關這一觀點的深入探討,請參閱約拿單·李曼(Jonathan Leeman)的《不要解僱你的教會成員》(Don't Fire Your Church Members,暫無中譯本)或更短的《認識會眾的權柄》(Understanding the Congregation's Authority)。

[2] 同上。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en May a Congregation Vote Against its Elders?

作者: Jamie Dunlop
2024-05-07
教會
成員制
長老
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