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John)和珍(Jen)已連續幾週參加你們的教會聚會。他們對你們的教導表示讚賞,並在禮拜結束後留下來與聖徒們團契相交。
這個主日早上聚會後,約翰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到你身邊。他說他們注意到今天下午的聚會有主餐,但他們接受的是嬰兒洗然後受了堅信禮,而非信而受洗。他向你尋求建議:「我們可以參與(主餐)嗎?」
你思索著如何回應,手心微微冒汗。你會怎麼回答他呢?爲什麼?
如果向他們發出邀請,這與你的浸信會信仰立場如何保持一致?若勸他們不要參與,又如何與耶穌在《約翰福音》17 章爲信徒合一的禱告相協調呢?
在這種情形下,人們往往會受到壓力,更傾向於以實用的方式思考這個問題而非以原則來引導回應。無條件接納的誘惑尤爲強烈,若教會規模小或處境艱難時更會如此(「可別再讓這一對夫婦流向馬路那頭那間教會了!」)
提出這種情境似乎像是在玩浸信會版的「天使針尖跳舞」的算術遊戲。若對約翰和珍說:「你們不能領聖餐」,會不會顯得刻板?畢竟教會裡肯定還有更重要的問題需要處理。
我不這麼認爲。我們必須意識到,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從根本上說,這個情境歸結於:我們能否真正有「浸信會教會」,而不僅僅是「持浸信會立場的個人」?
我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浸信會牧師以堅定的信念和溫柔的牧養來處理這些問題。
在提出具體建議之前,請允許我先說明一些神學基礎——如果你是浸信會牧師,我假設你和我對此的看法一致。如果你不是持浸信會立場的基督徒,也歡迎旁聽這段對話,看看一間教會如何尋求處理這些議題。
第一,洗禮是耶穌的直接命令(太 28:19;徒 2:38)。所有基督徒都必須接受洗禮,作爲順服主耶穌的第一步。[1]
第二,洗禮是參與主餐的前提。這在整個教會歷史中一直是基督徒的基本委身(參《十二使徒遺訓》9:5)。洗禮、聖餐與教會成員身份在聖經和邏輯上緊密相連。
第三,唯有歸信的基督徒才是受洗的正當對象
本文將把這三個原則視爲既定事實,不再詳細論證。這個期刊中已有很多文章全面闡述相關內容!在這些基礎之上,本文旨在爲浸信會牧師提供指引,幫助他們以神學上的忠心和教牧的敏感來回應約翰和珍的處境。
在這場對話中,必須堅定地運用「神學檢傷分類」(theological triage)[2]。而洗禮屬於第二級神學議題[3]。雖然我常開玩笑說天國裡不會有主張嬰兒洗禮的人[4],但嬰兒受洗顯然不是關乎得救的議題。
然而,在回應約翰與珍時,我們也必須明白次要議題仍然重要。可悲的是,在我們的處境中,許多人在這一點上容易掉入陷阱,尤其以洗禮問題爲甚。
舉例來說,英國的信而受洗派(credobaptist)牧者會說他們絕不會爲嬰兒施洗,但他們卻常常熱情地接納堅信嬰兒洗的基督徒來領聖餐,甚至接納他們爲教會成員。這種做法常以「福音的慷慨」「謙卑」以及次要議題等說辭加以包裝。
除了暗含持不同意見者是傲慢與吝嗇之外,我對這種推理的擔憂在於:若錯誤運用神學檢傷分類,實踐此策略的教會將越來越忽視聖禮(禮儀)的群體性本質。
正確掌握神學檢傷分類能幫助教會認識到:我們與某些基督徒在永恆裡是同屬一體的,但在主日早晨卻可能在不同的地方聚會——這正是此處利害關係所在。
事實上,因諸如信而受洗之類的第二級議題而讓某些基督徒去別的教會,並非驕傲,反而是謙卑的表現。若約翰與珍是堅信嬰兒洗的人,告訴他們應當去能讓他們全心順服的教會,這樣並非製造分裂,反而是出於愛。若他們真加入別的教會,我們應爲他們所去的教會禱告,並在能合作的領域盡力合作。
我們所在的小鎮就曾有這樣的動態。曾有一群基督徒在洗禮等次要問題上持不同立場,但當時沒有其他教會可去。於是他們植堂建立了一間這樣的教會,我們教會的一些成員就加入了那間教會。他們最近剛慶祝了建堂十週年。
不過,據我的觀察,很多像約翰和珍這樣的人,他們往往並不是基於對聖經的深入研讀而形成的立場。而我們應當幫助他們這樣做。
許多基督徒沒有機會系統地思考過教會論問題。他們認爲聖經在生活與教義問題上是足夠的,但並未意識到聖經對地方教會有大量論述。教會體制(polity)問題甚至被視爲製造分裂的因素,因此鮮有人有機會去細究這些事。
結果,許多像約翰和珍這樣的信徒常處於一種張力之中:他們對信而受洗抱有模糊的傾向性認同,但小時候可能受過嬰兒洗禮;他們對嬰兒洗的認同不足以讓他們爲子女施洗,但對信而受洗的信服又不足以讓自己按著聖經正式地接受作爲信徒受洗。
若你遇到的正是這樣的約翰和珍,幫助他們分辨神學立場並按此而活便很重要。
因此,要爲他們提供一個能打開聖經、探討自己所相信的是什麼的空間。
我們教會是怎麼做的呢?
首先,我們邀請教會的訪客參加一個爲期三週的課程,探討成爲本教會成員的意義。課程中我們會逐條講解我們的信仰告白,並用大量時間思考我們在教會治理與洗禮上的立場。也有參與者在此課程中轉變爲信而受洗的立場。
其次,我們會允許約翰和珍參加每月一次的主餐禮,並勸勉(非命令)他們只做觀禮而不領餐。我們把主餐安排在下午聚會中,約翰和珍可以在最多六個月的時間裡觀看主餐,以便他們來釐清自己對洗禮、成員身份與主的主餐(聖餐)的理解;若他們在任何時候決定本教會不適合自己,我們會幫助他們尋找別的教會。
這些只是我們試圖在持守聖經真理的同時陪伴信徒形成其個人確信的一些做法。畢竟,幫助信徒按受聖經約束的良心行事,非但不是迂腐,反而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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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此處「第一步」並非指「即興行之」。參見本期刊羅伯·凱恩(Rob Kane)所著《傾聽與觀察:考察洗禮候選人的益處》( 「Listen and Observe: The Benefits of Examining Baptismal Candidates」)。
2 . 阿爾伯特·莫勒(Al Mohler),「神學之「檢傷分類」,本文最早於 2010 年 2 月 25 日發表在九標誌英文網站:https://www.9marks.org/article/theological-triage/
3 . 第二級議題是指不關乎得救的議題:當基督徒在這些議題上有分歧時,可能無法同屬一間教會——這些議題並不阻止某人進入天堂,但至少會使在教會中同生活變得困難。互補主義與洗禮觀便屬此類。
4 . 在感到被冒犯之前,先想一想。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en the Paedobaptist Attends Your Baptist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