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欄目
原文標題與鏈接:Why Churches Should Excommunicate Longstanding Non-Attenders
翻譯:陳昊
幾年以前,我聽說有個教會開始關注自己臃腫的成員名冊的問題。由於若干年疏於覈查,他們的成員數量越發龐大,甚至與事實不符。登記在冊的正式成員超過平均出席人數的兩倍之多——毫無疑問,過世的人、遠離教會的、以及那些雖有意願但卻從不出席的人是造成人數虛高的原因。
這種差距模糊了教會的特徵。
因此,他們提出:我們要先將教會成員清零,一段時間以後,讓那些還留著的人重新宣告委身,重新加入教會。
他們認爲可以藉此達到一箭雙鵰的效果。首先,這使他們可以與名單上的每個人建立聯繫,更有望使人們與神以及神的百姓團契的渴望得以復興。其次,他們將最終對託付給他們的靈魂有更多瞭解,畢竟,他們有一天要爲每一個人交帳。
因此,幾個月之間,他們與每個人接觸,讓他們知道在某個時間,那些願意的人要重新向這個具體的教會委身。對某些人而言,這沒有問題,因爲他們從來不缺席聚會;另一些人,神用這種信件暴露他們的冷淡,使其重新委身教會。
之於另外的某些人,信件原封返回(或被忽略),郵件也被退回(或置之不理)。重新加入的邀請如果真的被聽到,也只是進了聾子的耳朵裡。
因此,不久之後,他們與這間教會之間的約就被一鍵刪除了。
儘管這間教會的意圖是好的,但我認爲其中存在著牧養的失職,完全顛倒了耶穌在馬太福音18章所講的「迷失的羊」的比喻,「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
成員名單更加準確當然無可厚非,但最好應該盡力對那些不出席者區別對待:已經加入其他福音性教會的人從名單中刪除,願意回歸的人則應該恢復,那些不願意加入任何教會或再也聯繫的人就開除出教會。
事實上,我認爲應該再多走一步:尋找長期未出席者——不是那些斷斷續續出席的人,而是幾個月或幾年完全消失的人——開除再也找不到的人,是健康教會的標誌之一。當然,這種尋找有時會表現得令人不適或嚴厲,但這只能使我們更加小心謹慎,但絕不是無所作爲的藉口。
這與聖經關於教會、牧師、聖經之愛的教導也是一致的。就算不出席者對這種尋找以及之後的懲戒毫不知情,但教會以行動恰當地警戒出席的成員,離開地方教會的基督徒生活是危險的。
爲了更令人信服,我們來看一下聖經的依據。
經文1:太18:10-35
關於教會紀律的基本教導出現在太18:15-20,而理解耶穌教導的背景是非常關鍵的。一位牧師指出,「在聖經中,教會紀律是一種挽回的行動」。
在這一大部分教訓之前是迷失的羊的比喻。耶穌希望給我們穿上牧養100隻羊的牧人的鞋,爲的是向我們描述神對祂百姓的不棄之愛。不過,這個比喻帶來一個問題,如果那隻羊頑固地不肯回來,該怎麼辦?
接下來的教導中就回答了這個問題:我們尋找他,但如果他堅持要離開,就將他趕出去,看他如外邦人和稅吏。換言之,我們和離開的羊之間的關係本質上是變化的。
開除那些已經停止聚會的人事實上是允許他們去尋找自己想要的,是放手讓他們掙脫我們的繩索,而不是在他們想要離開的時候強迫他們留下。同時,也是在我們的良心不許可的時候,拒絕被迫宣稱他們是「合格的基督徒」。
對於認真的讀者來說,另一個問題又會出現:如果這隻羊想要再回來呢?耶穌在另一個比喻「不饒恕的惡僕」(18:21-35)中似乎回答了這個問題。比喻的要點很簡單:我們要饒恕得罪我們的人。爲什麼呢?因爲我們對神的冒犯遠遠超過任何人對我們的冒犯,而如今我們已經被我們所得罪的神饒恕了。
也就是說,牧者——不,換句話說,教會——要迅速、喜樂、徹底地饒恕回歸和悔改的羊,因爲我們知道自己也曾迷失,如果不是神的慈繩愛索,我們注定會一次次迷失和遠離。下面一首詩歌取自詩篇23篇,描述了我們所有人的景況:
我因愚妄屢入歧途,
祂因愛我來追尋;
將我輕輕安放肩頭,
歡然攜我進家門。
—— 《善牧恩慈》
總之,馬太福音18章教導我們教會紀律的根基和途徑:我們尋找遊離的教會成員,因爲神也尋找迷失的羊,儘管「只是」100只中的1只。不過,很遺憾,這樣的尋找常常帶來排斥,因爲有的迷失的羊執意留在迷失當中。我們只能隨其所欲,讓他們離開,但同時要堅持對他們說誠實話。
不過,令人喜樂的是,迷失的是有歸回之路的——當他們回來時,我們應該迅速、徹底地饒恕他們,因爲神在基督裡也是這樣迅速徹底饒恕我們。
經文2:希伯來書10:23-25
經文如下: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爲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希伯來書的作者對我們有兩個命令。首先,在23節: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這裡要承認的就是作者在上文所稱頌的基督作爲至高祭司爲我們所成就的事。這個命令根植於神的信實之中(23節)。
感恩的是,第二個命令——激發愛心,勉勵行善——緊接這就是一個應用。我們如何遵守這第二個命令呢?很簡單:不要停止聚會。爲什麼?因爲我們無法激勵那些我們根本見不著面的人。作者再次將這個命令和應用扎根在應許中:我們之所以要彼此鼓舞激勵是因爲看見審判的日子臨近了,那時我們信實守約的神將要再來,我們要永遠與祂同在。
儘管這段經文寫於兩千年前,希伯來書的作者好像對現代人的困境了如指掌。你注意到了嗎?「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
的確,對於一些基督徒來說,不聚會已經成了一種習慣。因此,他們錯過了鼓勵,錯過了愛心的激發和善行。還不僅如此:神在基督徒生命中工作的特權在萎縮,他們對盼望的確信在衰退,他們對神的信實逐漸淡忘,他們的眼睛曾一度被打開,看見主要來的日子,如今也變得模糊不清。
談到審判的日子,你有沒有注意到這裡的警告是多麼嚴厲?然後告訴我,如何將一個人從成員名冊中移除是多麼嚴肅的事。想像一下,一個從不參加聚會的「教會成員」來到審判的日子,卻得知永遠的審判在等著他/她。從這個角度來看,那個沒有動一動手指挽回他/她,或者那個悄無聲息就把成員名字從電腦刪除的教會難道是真的「愛」嗎?那時,如果他/她向教會發怒豈不是正當的嗎:「你爲何沒有警告我?」
實際上,這副關於除名的二維圖像可能是我們所能做的最富有愛心的行動,因爲它們警戒人們有一種潛在的真相即,永遠除名終將到來。
希伯來書這些經文促使我們帶著打開到具體章節的聖經而不是帶著善意且深思熟慮的建議去尋找不出席的會員。我們不僅可以指出對方對聖經命令的違背,也可以指明他們所錯失的神賜予的福氣。
經文3:來13:17(徒20:28)
在書信行將結束的時候,希伯來書的作者勸勉他的聽眾: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爲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在稍早的第7節經文中,這些領袖所指的是「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在那裡,作者告訴我們要「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爲人的結局」。
這些經文的含義之一就是教會領袖(牧師、長老等)應該生活在會眾中間,使他們的生活的方式和結局可以被人看見,被人效法。任何生活在象牙塔裡、高高在上、遠離會眾的長老,都不符合他們的位置。從空中樓閣中發出雷鳴般的命令和勸勉,這種長老沒有意識到他的會眾根本聽不見他的聲音,他們不過是自說自話。
這應該對我們很有啓發性。如果一個教會的成員只有在犯錯的時候——比如一年沒有來教會——才能聽見牧師的聲音,他們常常能有理有據地(雖然未必絕對如此)說,「當那些使我離開的事情發生的時候,你在哪裡呢?」牧養正在走向門外的人要比牧養已經離開的人要簡單有效得多。
儘管順服領袖也很重要,但現在我們按下不提,只關注在我們之所以應該順服領袖的原因上。我們要順服帶領我們的人——假設他們是喜樂而非抱怨的,是合格的,並與羊群同在的——因爲有一天他們要爲我們向主交帳。
這是長老獨特的呼召,在末日到來的時候,他們要爲交在他們手中的每一個人交帳。要鉅細無遺地訴說每件事,可能意味著要講的東西太多了,我們也不知道到時候的真實情況將會如何。不過,最終如果你是教會的長老,如果你們教會的成員名冊在現實中沒有意義,你就得考慮這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了。如果你是教會的帶領人,藉著洗禮或成員制,你確認成百上千人將會和耶穌一起在永恆中生活,你自己卻不知道這些人現在在哪,你也最終要思想這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可能你最好現在就開始擔心了。
保羅對以弗所教會長老的話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爲自己謹慎,也爲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20:28)。
對於一個長老來說,他永遠不能說,「哦,他現在不再是我的任務了」。爲什麼?因爲是我們的主設立他們照看全部的羊群——不論他們在與不在,無論他們樂不樂意。
任何一間地方教會中的任何一個成員對領袖來說都是無比珍貴的,因爲他們在神眼中爲寶貝。我們對此不要感到奇怪,畢竟,你看一看贖買他們所用的代價吧。
聖經的例子是很明確的。基於至少三個原因,我們應該尋找不出席的成員:
不過,如果在教會生活中,沒有什麼可以使之付諸行動的,那誰還會關心聖經說了什麼呢?爲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列舉如下一些合理的建議:
1. 在你的教會之約中,加上一兩項內容,告訴成員如果他們要離開,應該怎麼做。
我之前的教會這樣規定:「當我們遷居往外地時,我們將盡快加入另一個合乎聖經的地方教會,在那裡繼續實踐這約的精神以及從神話語而來的原則。」。簡明、概括、扼要,是其目標。
當然,如果你們教會之約總是落滿灰塵,從來無人問津的話,上面寫了什麼就不重要了。所以,最好在成員課、聖餐、成員大會的開始,以及定時在你的講道中使用它們。
2. 教導成員神賜給他們的特權和責任。
教會紀律的開始和結束都是成員個體使用他們被神所賦予的特權和責任的過程。很感恩,如果成員A溫和地面對成員B,成員B也帶著感恩和悔改來回應,執行教會紀律的過程常常在第一步就停下來了。
不過在那些令人憂傷的情況下,如果一個犯罪的成員不悔改,強調整個教會的參與是非常重要的。在這方面的穩定教導可以幫助人認識到,他們沒有理由說某一個教會成員不再是他們所關心的對象。呼喚不出席的成員是一項團隊工程,不僅僅是那些受薪或被任命的同工的責任。
3. 不要山頭主義
我常聽有人說將不出席的成員革除教會是一種屬靈的虐待,是不敬虔的山頭主義,是出於不健康的控制慾。有時或許如此,但也不盡然。
事實上,對於那些眾所周知的心胸寬廣的牧者和教會而言,這樣的指控並不成立。所以,有規律地派成員去別的教會,與人分享你的講台。公開爲別的教會代禱。植堂的時候不要帶著你自己特別的口味和神學底色。不要爲宗派主義背書,跨越族群和神學的界限建立友誼。
4. 除了好的動機,還要依靠一定的原則和秩序。
唐·卡森曾說,「沒有人會自動變得聖潔」。同樣的,也沒有教會自動健康。這就是問什麼我們需要聖經之外的架構和程序,來幫助我們反映和體現聖經教導。
成員課,成員名冊,在尋回某人之前要先定義多長時間算是「缺席」——這些事情都沒有記載在聖經中,但它們都幫助我們將聖經智慧化爲審慎的過程。
如果沒有一些實際步驟來支持你的信念,那麼你從心裡認爲這件事有多重要其實無關緊要。在教牧侍奉中,總是能找到比「成員X已經六個月沒來了,應該去見見他/她」更緊迫的事。
這一類的事並不緊迫,卻並非不重要。所以考慮一些原則和最好的操作方式來爲你的這些努力保駕護航。不斷調整它們適應你的處境,並相信主會祝福你的這些預備。
5. 教導教會派生的權柄
你的教會和教會成員擁有真實的、神所賜的權柄,這意味著我們要嚴肅認真地使用它們。馬太福音18:15-20和哥林多前書5之類的經文很清楚:我們聚會的時候所做的決定不是沒有意義的。
但我們不要忘記:我們的權柄,儘管是從主而來,卻不是和主同等的。忽略這一點會導致像羅馬天主教一樣的錯誤。當我們教導教會的權柄時,我們必須要強調它的真實性,以及它的派生性、有限性,同時也是會犯錯的。
可能你找不著的、失去消息的會友最後搬家的時候,像我們一樣,忘記通知任何人了。或許他們正喜樂地在另一家教會服侍。我想這些情況雖然很少見,卻也是有可能的。這也是爲什麼我們要不斷教導我們自己和我們的會眾從教會除名並不是說成員X與主隔絕了,而只是單純地告訴大家,儘管我們盡最大努力,仍然不知道他/她現在在哪,因此我們不得不撤回我們曾經對他/她的確認。
我從來沒有遇見過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是不按時在一個教導福音的教會聚會的。
相反,我卻遇見過數不清自稱爲基督徒的人從不(或極少)參加教會。他們的生命是「自給農業」的試驗田,這不是說他們的生活明目張膽地放蕩,而是說他們對自己的認信每天搖擺不定,因爲他們最後一次正常地在團契中與神相交並且聆聽神話語教導的日子離他們越來越遠。他們或許從不承認,事實卻是變得甚至對自己都越發多地懷疑。
我多希望自己可以早點說出這些話,但我自己曾經也是文章開始所說的教會的一員。數年之後,我仍然爲此感恩,因爲神在那裡拯救了我,以信實來訓練了我。
不過我現在要克制自己沮喪的情緒,正當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腦海中掠過一張張臉龐,就是曾與我一起參加教會的朋友們的臉。我們一起去青年小組,去夏令營,去互助小組。當時我們都很年輕,調皮,也很生澀,但我們都想作認真、清楚、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大學生活將我們打散,一些人去這,一些人去那兒,還有一些人我們也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裡。當然,很多人開始從一個教會,到另一個教會。後來,他們間斷性的出席慢慢變成不再委身,不委身變成冷漠,冷漠變成麻痹,麻痹慢慢變得好像死了——不經意間的疏忽,造成信念之光的熄滅。時隔經年,我真希望當初曾在這方面對他們有過更多提醒。
曾有一度,這些朋友們的名字都在名單上,他們說要與耶穌永遠同在。而十年之後,卻好像證明那都是偶然的,缺乏實質證據的,無足輕重或暫時性的。
但不是這樣。每一個名字都有其意義——都是清醒地認信耶穌就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我們的主和救主的結果。因著他們的認信,他們奉聖父、子和聖靈的名受了洗。
我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曾經收到過信件、電郵,如果他們收到過,我也不清楚他們是否忽視了它們。但我知道接下來所發生的事:他們的約被一鍵刪除了。
哦,我多希望有人提醒他們這意味著什麼啊。
許可聲明:你可以各種形式使用、複製與分發本文,但不允許修改文中內容(更正翻譯錯誤除外),不允許收取超過複製成本的費用,並且分發不得超過1000個拷貝。如果要在網絡或郵件中轉貼,請務必保留原文與譯文鏈接。任何例外需徵求九標誌中文事工的許可。
請在分發時保留本許可聲明。9Marks網址:cn.9marks.org,電子郵件地址:chinese@9mark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