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欄目
如果發現常在我們中間聚會的非成員身陷公開、嚴重和不悔改的罪該怎麼辦?
我不能同意教會紀律就是「看爲非信徒」,這完全顛覆了我對教會權柄和教會紀律的看法,我該怎麼辦?
親愛的九標誌,
最近我們聽聞本教會有一位自稱是基督徒但一直沒有加入教會的訪客犯了嚴重的罪,整個社區都知道他和另一個不是他妻子的女性出雙入對、公然同居。但他不是教會的成員,雖然他常常來教會聚會,我們該怎麼辦?
一個不知道該怎麼辦的牧師
親愛的弟兄,
首先,既然這位訪客不是成員,也就是說我們並沒有確認他/她是基督徒,那麼我們就沒有對他進行教會紀律的責任和權柄。
但這並不是說,非成員犯罪我們就可以置之不理。我們需要考慮好幾種不同的情況:
九標誌,
你們說的東西對我來說太誇張了。我不能同意教會紀律就是「看爲非信徒」,這完全顛覆了我對教會權柄和教會紀律的看法,但是我們的牧師對你們的『東西』很篤定,我也不想和他對著幹,我該怎麼做?
一個試圖禮貌地問問題的基督徒
親愛的基督徒,
爲你不同意仍然保持禮貌和尊重而感恩!
我們和歷史上的很多教會及神學家們一樣,認定了教會成員制和教會紀律是聖經所吩咐的、教會必須做的一件事情,如果一間教會不能夠區分誰是裡面的、誰是外面的,不對嚴重犯罪且不悔改、又自稱基督徒的成員做出處理,就是沒有對聖經和基督忠心,也錯誤地向世界代表了福音。
所以,仔細思想《馬太福音》18 章和《哥林多前書》第五章的經文,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其他經文,聖經給教會別的選擇嗎?教會的牧師和長老們認爲沒有,教會的章程也認爲沒有,歷代以來的聖徒——包括其他宗派忠於聖經的教會——也認爲沒有,雖然在具體的執行方式和具體的解讀上隨著宗派傳統會略有不同。
如果在仔細查考和思想禱告後,你仍然不能認同本教會在教會成員制、教會紀律上合乎聖經和浸信會的立場,你可以以敬虔的方式向教會提出轉去其他與你觀點立場一致之教會的轉會申請,但不應當以犯罪的方式,例如停止聚會、結黨紛爭等來表達自己的不同意。
希望這樣說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