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治論錯誤地堅持把摩西的律法分爲三類,沒有認識到基督成就了摩西律法的全部而不僅是禮儀律的意義。它也沒有認識到教會而非任何現代國家才是基督國度的中心,而基督國度目前不屬於這個世界,它也沒有認識到新約通過基督將摩西律法只應用於教會而非國家。所有按照上帝形像受造的人都具有與生俱來的價值,這樣的價值明晰了道德觀和正義感,摩西律法和基督律法都提供了這樣的願景。然而,基督的律法只約束教會,摩西的律法只通過基督與基督徒相關。今天,教會是上帝的「國度」,只有基督的再來才能在全球範圍內重建正確的秩序。這——而不是任何現今的世俗國家——才是教會的盼望。
在最普遍的層面上,我們看到基督徒的政治思想和行爲應始終反映出這樣一個事實,即我們的政府通過挪亞之約與上帝立約。我們的政治議程應該反映上帝所立的挪亞之約的目的,我們應該謹慎地嘗試讓政府服務於別的目標,無論這些目標在我們看來多麼智慧。這個普遍的應用也許暴露了最近的神治運動中最根本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