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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和神學家論壇---講道:對話或宣講?

原文標題與鏈接:http://9marks.org/article/9marks-pastors-and-theologians-forum-2/

翻譯:張巍巍

 

編者按:講道必須是一種獨白嗎?如果不是,那應該是什麼呢?換句話說,聖經考慮到某種互動式交談的類型(就像問題&答案),這種類型具有在會眾中聖經主要呈現的常規式類型的特徵嗎?如果是這樣,這在牧養上是明智的嗎?

回答來自:

費蘭度(Ajith Fernando

阿爾伯特·莫勒(R. Albert Mohler Jr

凱文·史密斯(Kevin Smith

德里克·托馬斯(Derek Thomas

費蘭度

聖經用dialegomai來描述第一批福音書作者的宣講(例如,徒19:8; 20:29, 24:25; 來12:5)。這暗含了對宣講反饋的機會。然而,dialegomai在聖經中的使用是不同於古典希臘文的,古典希臘文的對話涉及到分享理念,以致於其中的對話可以表達出真理。在新約中,福音的交流包含在這種理念之中,作爲一位使者宣講(kçrussô)的信息,或者宣告帶有勸說(peithô)人們觀點的好消息(euaggelizô)。目的是改變人們對真理的想法,以及看到他們接納基督作爲唯一的主。早期的福音書作者知道他們是真理的見證人,這真理是宇宙的創造主一次就完全向他的受造物啓示的,他們想和他們的聽眾交流。

耶穌的許多教導好像是對話。最重要的一些真理是藉著交流的情況,要證實他的評論。用今天的某種方式,許多基督教的教導發生在日常生活的背景中,領袖們透過與其他肢體談論神的事進行門徒訓練。實際上,所有的基督徒宣講是對話的方式,即使不能引出口頭的回應。我們參與到聽眾的思想方式,這樣可以喚起他們的回應。

然而,耶穌帶著權柄說話。他有從神而來的明確信息傳給人們。當我們宣講神的道時,我們也承受這種權柄。這種權柄對我們而言不是固有的,然而對耶穌而言是內在的。權柄是從神的道得到的(賜予我們宣講的內容),神的膏立(賜予我們宣講者的資格),聖靈的能力(指導我們應用神的不可更改的真理,使我們成爲引人歸主的管道)。當然,事實是我們的權柄是派生的,我們的職分是靠著恩典除去狂妄的理由,並使這種宣講引人矚目,有助於引人到基督和他的真理裡。

我們必須經常面對的事實是,我們將從神而來的信息宣講出來。不管我們用什麼方法,我們必須如此行,以至於當我們傳講時,是在行使屬神的權柄,向人類傳講特定的信息。

自1976年,費蘭度是青年歸主協會在斯里蘭卡的國際總監。他也是《新國際版聖經釋經應用系列:使徒行傳》和《以耶穌爲中心的事奉》的作者。

阿爾伯特·莫勒

這個問題的模式是很有趣的。首先,我認爲把公開宣講神的道稱爲獨白並不是最好的描述。那的確是一個人在說話,但是這個聲音不是代表他個人,而是要宣講和教導神的道。與此同時,聖經也並沒有爲對話式的講道提供更多支持。區別在於,合乎聖經的模式似乎賦予個人責任,勇於宣講並應用神的真道。

我想到一段經文,尼希米記8:1-8。在那種背景下,以斯拉和他的同伴「清清楚楚的念神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更前面的經文,我們被告知「眾民側耳而聽」。他們帶著權柄宣講。同時,認爲那些聽眾是被動消極的,並不合理。他們積極領受所宣講的道。他們是「留心的」。

同樣,一所教會的會眾不是被動地坐著只觀察神的道。相反,會眾應該積極地參與到聆聽、接受、和回應神的道的訓練中,因爲宣講的人被賦予責任和恩賜。

在新約中,類似的方式也是顯而易見的。當保羅教導提摩太關於他教導的責任時,經文中沒有指出提摩太要專和會眾辯論。相反,保羅命令提摩太無論「得時不得時」要帶著神聖和鄭重的責任傳道。相反,他警告提摩太遠離聽眾帶有太多顧慮的回應。這很難被描述爲對話。

在我看來,推動更多講道的對話形式是對聖經中描述的講道重新定義。這種轉化好像和廣泛的文化運動並行,對抗教導權柄的理念和神話語的權威性。現代福音派最近做的事是以與會眾「對話」代替聖經宣講。這中了現代試探的計,最終會威脅到神話語在我們中間的權威性。

阿爾伯特·莫勒(R. Albert Mohler Jr.)是美南浸信會神學院(The 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校長,也貢獻了大量著作。更多著作請登錄:www.albertmohler.com

凱文·史密斯

黑人要交談!「黑人傳道」是對話。不管別人感覺「黑人佈道」的術語怎樣,任何真誠的觀察者知道在黑人教會在講道時會有些許不同。黑人的講道是有意或無意地對話,由於「呼召和回應」的歷史因素是和黑人宗教聯繫在一起的。領導者和參與者的互動總是追溯到文化的餘民,就是當非洲人被作爲奴隸帶到西方時,他們仍然保留的。

那是否這可以作爲普遍情況呢?我的答案是,視情況而定!從神學的角度看,答案是「不。」從佈道角度看,答案是「可能是。」 我在自相矛盾嗎?也許是。事實是這樣的:在黑人教會裡的黑人有一個黑人的講道人,不希望聽到「白人」的證道,尤其是他們也不接受這樣的人。這就是事實。

我想幸運的是,我的聖經神學推動我的講道學。因此,我不相信傳道人在「講道」時,應該不顧種族的背景,而刻意追求對話。我們在聖經中沒有找到對話式講道的模式。在尼希米記八章高舉講壇的,或者伴隨耶穌在福音書中的宣講而來的權柄,或者在使徒行傳中的宣講,粉碎宣講者只是「泯然於眾人的一個聲音」的神話。不,不,不。這種講道是代表神的宣講,因爲他的百姓都閉上嘴在聽。

而且,在許多所謂的基督徒群體之中,實際存在大量對聖經無知的人,這種情況應當促使當代的傳道人停止對話式的講道。這經常是我作爲一個黑人傳道人的掙扎。我必須經常糾正錯誤的、不合聖經的對話——鑑於在黑人教會中,講台與會眾之間的互動往往富有激情,這也許會很尷尬。沒有什麼比告訴你的對話夥伴(在這種情況下,指的是會眾)他們總是錯的更能扼殺與他們之間的對話。

然而,我要維護這樣的矛盾,我必須說,感覺做一個傳道人真好,當一個老練的聖徒對聖經擁有堅定的確信並大聲呼喊,「宣講它!」或者「再告訴他們一次!」

凱文·史密斯是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的美南浸信會神學院教會歷史的副教授。

德里克·托馬斯

講道(與主日學課程或者一個認真地進行歸納式查經法的聖經學習小組相反)應該是獨白,因爲

(i) 透過福音講道,能最好地反映新約的主旨(所宣講的內容,信息,宣告;都和kçrussô這個詞有關——宣告,使知道,傳道,作爲一個使者呼喊或宣告),這是希臘單詞,用於講道(參見路4:18-19, 羅 10:14, 太3:1)。

(ii) 體現使徒和先知在新舊約都有的宣講模式。

(iii)體在耶穌自己的講道中反映出他的權柄。

(iii)有效完成宣講內容——不只是傳遞信息,而是帶著激情,誠摯和權柄傳達聖經的真理,宣告人的罪,並要人在以福音爲中心的動機下順服神。

(v)透過被選任的長老/教師((而不是一種後現代的民主式的認識論以及多元主義視角)以歷史-文法的解經,最好地反映經文的意義,以此創造聆聽的文化。

因此獨白的講道模式能最好遵守地神的命令,悔改和相信,並渴望順服而不是對話和爭論。反抗文化的侵蝕是很有必要的,而不是去迎合後現代和解構主義。

言至於此,我認爲最好的獨白講道是對話式的,因爲它會有反問句,並挑戰和勸說個人回應信息。這樣的宣講對於聽者的心思、意念和情感都是完全實際的,而不是顯示牧師自己的領袖魅力。

德里克·托馬斯在密西西比州的傑克遜第一長老會,是教導長老,在傑克遜的改革宗神學院任系統神學教授,著作甚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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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bert Mohler
2015-02-19
講道
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