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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代罰性救贖四個常見異議的回答

原文標題與鏈接:Answering 4 Common Objections to Penal 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

翻譯:梁曙東

 

約翰·斯托得在他的經典著作《當代基督十架》(IVP,2006;中文版由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中寫道:在十字架的每個諷刺畫的根基上都有扭曲的基督論(159,中文版)。我完全同意,重要的是要記住,真正的基督論也取決於正確的神論。因此,更準確地說應該是:「十字架的每個諷刺畫的根源都是扭曲的關於神的教義。」 如果我們對神的理解錯了,我們將永遠不會理解罪的問題,以及在基督裡和他的十字架上的榮耀解決之道。實際上,所有對代罰性救贖(PSA)的普遍異議最終根植於關於聖經三位一體神的不合聖經的思想。

三位一體的神是誰?

簡而言之,聖經中的神是三位一體真神,創造主,立約的主。 作爲三位一體,聖父,聖子和聖靈在完美的愛和團契相交中永恆而平等地共享著相同的神性(約1:1;17:5)。 同樣,在每一個神聖的舉動中,例如創造、啓示和救贖,神聖的三位格的行動因他們永恆的關係而密不可分。從來沒有一種不符合三位一體的神聖舉動,包括我們在基督裡及其十字架上的救贖。

此外,作爲三位一體的創造者,神不僅在他的存有和知識上獨立且自給自足,而且作爲普世的道德標準也是如此。與受造物不同,神的道德品格和公義根植於他自己。

聖經中,神的獨立或自有與祂的聖潔密切相關(出 3:6-6;19:23-25;利 11:44;19:1;賽 6:1-5;57:15;來 12:28;約一 1:5)。神的自給自足和在道德上的完美是公義與公正的最終標準,這意味著聖愛的三位一體神是律法,因此,他始終與自己的行爲保持一致。

因此,在這個神面前罪是嚴重的。神在聖潔上「太清潔不得見邪僻」,無法容忍錯誤(哈1:12-13;比照:賽1:4-20; 35:8; 59:1-2)。這就是爲什麼,鑑於是誰,他不能容忍罪惡;他必須以神聖的公正行事。 神一直忠於自己,因此,我們的罪將我們與他分開(賽59:1-2)。作爲公義的神,他維護自己的聖潔並抵制一切違反聖潔的行爲,這也導致了神聖的忿怒,即他的聖潔對邪惡的反應(羅1:18-32; 2:8-16)。與他的聖潔不同,神的忿怒不是內在的完美,而是他的聖潔對罪的功用。沒有罪,就沒有憤怒,但總有聖潔。但是,聖潔的神在遇到他的造物叛逆的地方,一定會有憤怒。稀釋神的憤怒就是在聖潔中行使正義的同時,減少神的聖潔和自給自足。

毫無疑問,除了神的聖潔,還有他的愛,聖經從未將彼此對立而論。然而,要讓神原諒我們的罪,他必須滿足自己的公義要求,這是他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所做的。 神之愛的至高表現是父親將自己的兒子作爲我們的救贖,這使他回轉對我們的憤怒,並爲我們滿足了公正的要求(約一2:1-2; 4:8-10;比照:羅馬書5:8) 在十字架上,我們看到了神聖潔公義和愛的最大體現。在這裡,他仍然保持公正,是那些對基督耶穌有信心的人的辯護人(羅馬書3:21–26)。

有了關於神是誰的基本素描,我們現在可以對代罰性救贖的四個常見異議透徹思考,這些異議都體現在他們心中對神的一些扭曲看法。

1. 爲什麼神不能直接赦免我?

首先,爲什麼神不能直接赦免我的罪?畢竟,我們被呼召寬恕別人而不要求償還罪債(太5:38-48)。神爲什麼不能也這樣做?爲了能使神赦免我們,基督爲什麼要償還我們所有的罪債?

答案是,神不能僅僅因爲他是普世的道德標準而原諒。神的所有屬性對他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包括他的聖潔,公義和公正。關於他的公正,神不像人類法官那樣,依據他身外的法律審批。相反,神就是律法。我們的罪惡不是違背抽象的原則或不具人格的法律,而是始終違背聖潔公正的神(詩51:4)。

因此,爲使神原諒我們,他必須通過忠於自己來做到這一點。這就是爲什麼只有在他的道義要求得到充分滿足的情況下,我們才有可能得到寬恕。爲了使神宣佈罪人在他面前稱義,我們的主耶穌必須完全服從神對我們的所有道義要求,並通過他替代性的死亡完全償還我們的罪孽(羅3:21–26;林後5:21)。

對於那些沒有清楚解釋這點的人,會考慮其他選擇。最終,每個拒絕代罰性救贖的人都認爲,神不需要完全滿足他的公正就可以寬恕我們的罪過。但是要讓這一點成立,必須否認神的聖潔和公正對他至關重要。但是,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神的普世道德標準如何解釋?

或者,人們常常呼籲神的愛比他的其他完全屬性(例如,他的公正)更大,好像神可以在沒有他的正義完全滿足的情況下原諒我們。但這也解釋不通。 神具有本質上不可分割的屬性。在寬恕我們的罪過時,神的愛並不與他的公正矛盾。相反,神的愛正體現在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上,神自己的公義得到了滿足(約一2:2;4:8-10)。這些其他觀點割裂了神內在無法分開的屬性,實際上使得他的愛不公正,且他的公正缺乏愛。 他們因此改變了神的本性。

我們三位一體的神是有恩典和正義的神,在我們的稱義過程中,他仍然忠於自己。神仍然是有愛,公正和聖潔的那一位。沒有罪可以被忽視或寬恕。相反,我們的罪要麼在基督裡得到完全償還,要麼在最終審判到來時所有的罪孽,邪惡和死亡被銷燬。只有代罰性救贖使我們確認這些聖經真理的美麗和榮耀。

2. 代罰性救贖是一個西方觀點嗎?

其次,代罰性救贖難道不是依據西方的報應性正義的司法理念? 聖經中的公正不是比報應更具恢復性嗎?

對代罰性救贖的常見反對意見至少有兩個問題。 首先,它無法認識到聖經對「西方」正義觀念的影響程度。 毫無疑問,多年來,我們的社會已經世俗化了基督教思想,但是,報應性正義只是「西方」的觀點完全是錯誤的。其次,它假設那些爲代罰性救贖辯護的人否認對公正有任何恢復意義,這也是錯誤的。 但是在考慮聖經中的公正時,我們還必須糾正本末倒置。請讓我解釋一下。

在聖經中,將「公正」和「公義」與神的「守約信實」或「神將修復一切」聯繫起來是合理的,因此具有恢復性意義。畢竟,神的公義確實指的是他通過盟約關係所定義的拯救活動(詩31:1; 36:10; 71:2; 賽45:8; 46:13; 51:4-8)。公義常常與神持守他聖約中的應許相關。神將爲他的子民執行公正,並採取行動拯救他們。

但是,由於神是聖潔和公正的,因此對於他來說「修復一切」,他還必須懲罰錯誤的事物。神在所有方面都是公義的(詩145:17),因爲他是正確事物的標準。作爲公義的審判者,神懲罰罪惡,並使人們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出34:6-7;詩9:5-6,15-20; 94:7-9;箴24:12;羅1:18–3:20)。實際上,最終的判決是現實,因爲神不允許罪被逍遙法外,這最終是個好消息!因此,神的公義是恢復性的,但這僅僅是因爲神是公正的,並懲罰邪惡和罪惡。

將神的公正視爲報應的替代方法是什麼?歸根結底,這是某種「道德自然主義」,即神創造世界時就將罪視爲自然後果,或者神以某種方式堅持宇宙的「道德統治」。但是請注意:這種「自然」的後果是在神沒有任何司法行爲的情況下發生的,因此輕描淡寫的報應性正義感或神的憤怒是針對罪惡的。但是這種觀點最終削弱了基於神自身本性的客觀道德保證,這點具有可怕的引申含義。

值得慶幸的是,聖經中三位一體的神並沒有寬恕罪惡。審判全地的主總會做對的事(創18:25)。

3. 代罰性救贖是 「神聖的虐童」 的一種形式嗎?

第三,代罰性救贖實質上不是神聖的虐童行爲嗎? 儘管這是對代罰性救贖的普遍反對意見,但它以如此扭曲的性質假定基督論和神論,讓人很難知道該從哪裡開始對此做出回應。請讓我用以下三點詮釋。

第一,它忽略了福音的全部上下文。當耶穌上十字架時,他不是個孩子而是個成人,是聖子心甘樂意選擇爲我們死(可8:31;約15:13;18:11)。

第二,它假設耶穌是一個第三方個體,不是父神的愛子。作爲神道成肉身的兒子,耶穌絕不僅是一個孩子或一個普通人。他是榮耀的神,作爲神,他不是一個無助的受害者。然而,耶穌與聖父和聖靈同在,被聖父所愛,他主動選擇遵行父的旨意直到死,他在所有行爲中都享有主權(約10:14-18;腓2:8)。

第三,它假定了一種對三位一體關係的錯誤看法。耶穌作爲神的兒子,在世與死後都與聖父和聖靈有不可打破的合一。 同樣,耶穌不是某個獨立於另外兩個神性位格行事的第三方。十字架上的不是三方(神,耶穌和我們),而是兩方(三位一體的神和我們)。十字架通過以其子爲禮物來表達父親的愛(約3:16;羅5:8)。 三位一體的神承擔了自己的公義要求(羅3:25–26)。代罰性救贖牽涉到神聖虐童的指控完全是錯誤的,甚至沒有掌握對聖經中三位一體的神的基本理解。

4. 向無辜的受害者轉嫁罪是不公正的嗎?

第四,將我們的罪轉嫁給無辜的受害者難道不是神不公正嗎?最後這個常見異議涉及至少三個問題。

首先,它假設了一個人類法庭類比。毫無疑問,在人類法庭上,法官裁定其外部法律,並且不能將有罪人的罪行轉嫁給無辜者。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作爲審判官的神就是律法,而他是我們犯罪的對象。他有所有的權利根據我們的罪是否已得到償還,宣佈我們有罪或無罪。

其次,這個異議沒有理解這個代替我們、服從神對我們的所有公義要求、並償還我們罪的人是在基督裡的神自己。因爲基督就是道成肉身的聖子,就是我們所得罪的對象,他在道德上的要求與我們對立,而罪人單單在基督裡被稱爲義,這絕不是不公正的罪的轉移!

第三,這個異議也未能理解在神的永恆計劃中(詩139:16;弗1:4、11;彼前1:20),聖子被任命爲他子民的中保,以及耶穌如何爲我們道成肉身和成就新約,他選擇有資格代表我們,並成爲我們的代表和替代者。作爲聖子,在他的人性中,他站在我們的位置,表現出人的順服,並爲我們向他自己提出了正義的要求。

當然,這裡沒有不道德或不公正的地方,只有我們三位一體的神面對基督的榮耀,以及福音真理的奇妙!神的兒子有一切權利代替我們,因爲我們犯了罪,這是對他不利的,我們欠他一切。神的兒子與整個三位一體的神一起,是被冒犯的一方,他有權從我們這裡要求賠償。藉著他的生命和死亡他選擇成爲我們的救贖主,我們的主耶穌榮耀地,滿有恩典地,公正地完成了對我們的永恆救贖。

結論

我用開頭的論述作爲總結:每幅代罰性救贖諷刺畫的根源都是扭曲的關於神的教義。如果我們要掌握聖經中呈現的十字架,我們必須首先了解我們的三位一體神是誰。只有首先以他所有的榮耀,自足,愛心,聖潔和正義來凝視他,我們才能開始把握問題的性質,以及在基督裡是我們唯一的解決辦法,他是代罰性救贖中的替代者和新約的頭。神學確實很重要,對神的看法的歪曲總是會導致對十字架乃至福音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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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phen Wellum
2019-11-11
福音
六十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