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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總是聽到這樣的說法:疏漏之罪好於過犯之罪。這樣一來,你就能把自己的罪歸咎於健忘、無知或疏忽。過犯之罪指的是蓄意而爲的犯罪,因此似乎是更大的禁忌。
我擔心太多的基督徒把經常不參加聚會當成一種疏漏之罪;就算這是罪,也是個小罪。沒什麼大不了。他們會說:「不要把律法主義帶到這裡!」顯然,這是很多牧師、長老、執事和會眾的想法,因他們從未注意到缺席者的驚人數目。
例如我自己的教會所屬的宗派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無論是哪個禮拜天,在全美國超過四萬個的教會中,只有三分之一的正式成員去教會。也就是說,大約有一千萬名義上的基督徒實際上並不會出現。
既然缺席者情況不盡相似,教會應該區別對待不同的缺席者。這裡是四種不同的情況:
後兩種類型的缺席者對地方教會有害處,因爲他們使得基督身體中的成員相交變得毫無意義。
哥林多前書12章中使徒保羅用身子和肢體來比喻教會:「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12:12)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12:27)。
當我把鐘擺從爺爺的時鐘上拆下來,它還是有點用處,比如可以把鐘擺當作撬棍來撬開密封的油漆罐蓋子。但那是對鐘擺的誤用。鐘擺(作爲一個部件)是被設計用來安裝在時鐘裡面,和其它部件一起,給輪齒提供移動的重力,從而帶動時間指針。基督徒在教會身子上的功用也是如此。把自己從本地基督徒群體中分開的基督徒就像一個開油漆罐的鐘擺,而不是讓時鐘運轉的鐘擺。
然而,缺席者傷害的不僅僅是自己;實際上他們對自己名義上歸屬的地方教會有負面影響。我認爲缺席者在四方面有害。
第一,他們讓傳福音變得更難。
首先,缺席者讓傳福音變得更難。你們的教會是被呼召成爲神國在社區的前哨,當你們彼此相愛並在基督裡成長的時候,這是以小見大,有意義地彰顯神的榮耀。因此,每一個被教會確認披戴基督之名,卻選擇離開立約信徒群體的人,都是在盜竊身份。他們冒用基督之名,卻不真誠地認同祂的身體:教會。
藉用約拿單·李曼(Jonathan Leeman)的比喻,他們穿了你們隊的隊服,卻不和你們一起作戰。那樣會在周圍還不信的人群中混淆你們的見證。非基督徒看見你們的隊服披在一個好像爲別的隊而戰的傢伙身上。就好像一個人穿了華盛頓紅人隊(Redskins)的球衣,卻只爲達拉斯牛仔隊(Cowboys)歡呼,他跑到牛仔隊的賽場,討論牛仔隊的隊服顏色以及有一天住到達拉斯的夢想。這會前後矛盾,令人困惑,並且引人誤解。回到更加聖經化的語言,基督徒已經被基督的身體接受。缺席者卻表現得像孤兒。這給你們教會作群體的福音見證帶來困難。
第二,他們讓初信者困惑 。
第二,缺席者讓初信者困惑。初信者常常會陷入混亂。他們過去認爲對的,如今都是錯的,過去認爲錯的,如今都是對的。初信者的前幾週、前幾個月,甚至前幾年都會面臨巨大的困惑。他們需要好的教導。
不僅如此,他們還需要好的榜樣。當接收的教義和看到的榜樣不一致時,他們困惑了。缺席者不僅是反面見證,也是反面榜樣。儘管他們宣稱自己是祂的兒女,卻忽視和違反無數聖經的經文,甚至不能用最基本的方式彰顯神的品格。
缺席者傲慢有力地對初信者說,「所有你在聖經中讀到的東西並非必要。沒有其他基督徒的鼓勵,你可以活。不犧牲自己去服務和愛其他基督徒,你可以活。沒有教導和傳道,你可以活。沒有牧養,你也可以活。」
第三,他們使穩定聚會者氣餒。
第三,缺席者使穩定聚會者氣餒。穩定聚會者作出犧牲來持守他們和教會的約定。他們爲了滿足其他成員的需要奉獻自己的金錢和時間,這些說起來都不容易。缺席者不做這些,至少不經常做。因此,如果教會繼續保留缺席者的成員資格,他們就會大大摧毀成員關係的意義,傷害和攔阻信徒。
此外,缺席者缺乏應有的服侍,這也會讓有信心的參與者氣餒。很顯然,一個100人的教會,如果人人都用神給的恩賜作工榮耀神,當然比一個35人參與65人缺席的教會強壯得多。缺席者不經意中把所有的重擔轉移到一小群人身上,而這一小群人並未想過要獨自承擔。
第四,他們使領袖憂愁。
第四,缺席者使他們的領袖憂愁。希伯來書13章17節說,「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爲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根據這節經文,忠心的牧師或長老應當對群羊中每一個的屬靈狀況都有負擔。像父親擔心深夜遲遲未歸的兒子一樣,好牧人不數點完所有的羊絕不休息。缺席者讓這個任務變得幾乎不可能。
解決這些缺席者的問題需要時間和鼓勵,每一位牧師或長老都應當有此負擔,消除缺席者現象,醫治他們對福音、初信者、忠心的出席者和教會牧者的有害影響。回報?當教會逐漸只由忠心、奉獻於身體的成員參加時,這個教會將成爲神旨意中的身體:彰顯祂的智慧,榮耀教會的頭——耶穌基督。
翻譯:鹹燕美。原文標題與鏈接:Those Toxic Non-Atten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