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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應該繼續推行選立眾長老的進程——即便這會導致教會分裂?
我認同你們的九標誌——但說真的,愛心、禱告和宣教這幾個標誌在哪裡?
未婚先孕少女的媽媽想在教會爲外孫女舉辦新生兒派對,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親愛的九標誌,
我的問題是從執事到長老要如何過渡。我在南方一個小浸信會教會服侍,幾個世紀以來,這個教會一直遵循著單個長老和眾執事服侍的模式。現在教會裡應該大家都認爲多位長老帶領是符合聖經的。這根本不存在爭議,因爲我已經在教導聖經時清楚地告訴他們了。
我們的問題是:15位長期擔任執事的弟兄們中間只有兩三位符合長老資格,還有兩三位想參與長老服侍,但要麼不合格,要麼沒有足夠的會眾認可,這種情況下該如何選拔預備長老?
我會按以下方式開展選拔預備長老程序:在每個人都認可了這一教會帶領框架之後,我們要求會眾提交長老提名。在這些提名中,有兩個人幾乎每次投票都會被提名,還有兩個人雖然得到很多提名,但他們的屬靈資格與前兩個相差甚遠。還有一個問題是,另有兩位弟兄只得到了50%左右成員們的提名,我也相信他們想當長老(這真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在全教會範圍內舉行投票,恐怕他們不會通過75%票數的門檻。
如何在不冒犯某些人的情況下完成這一過渡?我和一個我認爲應該做長老的人談起這一話題時,他說:「我知道這是聖經的要求,也可以看到所有的益處,但不知道該如何在不破壞教會合一的情況下完成這一過渡。」我同意他的看法,並且目前和長老們不打算繼續此進程。雖然在聖經中看到了這一點,但我無法找到一個在不破壞合一的情況下切實可行的方案來實現這一目標。目前我的選擇是:追求合一是聖經明確的命令,這要優先於在願意服侍的合格人選中選出多個長老的命令。
你有有什麼建議可以給到我嗎?——匿名,來自德克薩斯州
牧師弟兄,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艱難的局面。我有這些想法:
第一,你對合一的考慮是合理的,這可能是暫緩推動眾長老帶領的一個很好理由。新約向我們展現了多位長老帶領的治理模式,但卻沒有一處明確命令教會必須這樣做。從釋經學角度考慮,我在描述一致、卻沒有給出明確命令的經文上取了個平衡:牧師應該總是希望培養更多的長老作爲門訓目標,同時我也認爲在一段時間內只有一個牧師並不是犯罪。情況可能是要麼沒有任何合格的候選人可以提名,要麼提名合適的人選會分裂教會。所以,是的,我認爲你至少應該等一段時間。
應該等多久?我想你也知道——直到能明確地認定正式提名的任何人都將獲得必要的75%的選票,同時另外兩位雖然受歡迎卻不夠資格的人不被提名也不會導致一半的會眾離開教會。
(順便說一句:我們對會眾私下的提名使用「推薦」一詞;對長老在會眾面前公開被提名使用「提名」一詞;對會眾回應長老提名的行動使用「贊同/否決」一詞。)
第二,但你應該繼續盼望提名合格的人。聖經的例子把這個負擔加在你身上。如你所知,它將在很多方面爲你和教會帶來益處。
難題是我們該怎麼做?你認爲這兩個不合格的人該怎麼辦?你認爲那兩個合格的人該如何成爲長老?以下是一些我的建議:
首先,花些時間用提摩太前書3章和提多前書1章中關於長老資格的經文教導全會眾。這也許可以找其他教會的牧師來做,在教會中分發安泰博所著《尋找忠心的長老和執事》一書。你的目標不是現在就找對人,而是幫助全體會眾成熟到他們能持守聖經的教導,而非人的感受。
其次,花時間和那幾位獲得很多提名的弟兄一起閱讀安泰博的書進行門訓。或者,如果你們沒法一對一讀書學習,那就和他們共進午餐,打開聖經學習上面的每一個衡量標準。問問他們覺得自己對比這上面的每一項都做得如何。你也可以在小組學習中這麼做。
如果你確信這些人中的任何一個都不符合某些標準,或者因爲其他原因不合格,你需要對他們坦言相告。理想情況下,你只需要幫助他們自己得出這些結論,這樣你就不用說了。
如果說你看的是「好好管理自己的家」這個標準,而你相信其中一個其實並沒有做到,那就問他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如果手頭有一本闡述此標準的書,你就可以大聲讀出來。問問他,在教會裡,他認爲誰是符合這一標準的榜樣,並以此爲機會,讚揚上帝在他人生命中所做的工作。問問他認爲自己是否做到了,或者他自己領導家庭的榜樣是否爲教會其他基督徒樹立了好榜樣。在這點上,你或許得不到想要的答案,或許也可以。
如果他對自己這方面的缺點視而不見。這要看他的整體受教程度和成熟度,也要看你覺得整個長老提名過程應該暫緩多久,再來決定此時你是否合適直接指出對他的反對意見。有些人我可以非常坦率地對待。有些人我不得不先鼓勵優點,同時爲其缺點禱告——因爲他們似乎無法接受糾正。關鍵是,要努力使這這幾位弟兄成爲合格的人,或者至少要他們清楚意識到自己是不合格的。
也許那個你不得不忽視反對和成員意見,繼續提名進程的時刻還是會來。過去,狄馬可沒有提名某些人,而那些人確信自己應當得到他的提名……即便那幾位的確是他最親密的朋友,他們仍感到被冒犯了,最終離開了教會。弟兄,最後你必須要這樣做——這也許是不可避免的。但這都不是事兒!正如狄馬可所說的,如果你不願意做那些會導致人們離開你教會的決定,那麼你就不應該作牧師。
第三,想辦法非正式地給你認爲有資格的兩個人服事機會。讓他們參與教導成人主日學,或在主日下午聚會中分享,或在主日早上代禱。把他們派到棘手的牧養實例中。尋找機會提高他們的被認可程度,尤其是能發揮他們特殊優勢之處。
如果這很難做到,你可能要捫心自問他們是不是合適的人。老實說,如果你告訴我,有兩位弟兄目前只得到了50%的會眾推薦,我不禁要問爲什麼?你確定他們已經是合格的長老候選人嗎?你想提名的人應該是那些已經成熟的長老候選人。
歸根結底,你要願意挑戰人們對誰被提名和誰沒有被提名而感到不高興,包括任何認爲自己應該被提名的人。任何認爲自己應該被提名爲長老的人,屆時都會因此證明他不該被提名。是的,你不希望半數的人離開教會。但也許有幾個會走,再說一次,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啦!
還有更多可交流的,希望這只是個開始。
親愛的九標誌,
我確實認同你們的九標誌,但我的問題可能涉及到一個健康教會的兩個最大的標誌:最大的標誌是愛心,沒有愛心,那九個標誌就是「鳴的鑼」而已;第二個標誌是禱告,因爲耶穌說:「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
爲什麼這兩個標誌不包含在內?
先謝過了,
——斯科特
親愛的斯科特,
我們總是小心翼翼地說「健康教會包含了這九個標誌」而不是「健康教會只有這九個標誌」。在狄馬可的原著中,有很多比所列出來的、更重要的內容應該被納入——比如愛心,還有宣教,或者律法,或者聖靈所有的果子。
之所以選中這九個標誌,部分原因是當今的基督徒對這九標誌中任何一個都會有爭議。解經式講道、聖經神學、福音……這些標誌在今天的基督教世界裡有很多模糊和爭論之處。沒有一個基督教會否認愛心或禱告。(儘管如此,我的確也在狄馬可的建議下寫過一本厚厚的關於愛心書,因爲人們確實有誤解。)
此外,這九個標誌往往側重於教會生活的構架上。還記得改教家用來定義地方教會的兩個「標誌」嗎?他們說,只要教會按著聖經傳講真道,並按著聖經舉行聖禮,那就是教會。狄馬可的前三個標誌正是關乎是「話語的正確宣講」,而第四到九個標誌則是關乎「聖禮的正確施行」的。
你可能不滿意這個解釋,但這是我想到的唯一解釋!
最後一點:最近有人討論把宣教和禱告加到健康教會的標誌列表上,但,嗯……我們在爲此禱告。
願主祝福你!
親愛的九標誌,
上週,一名教會成員提出請求,想用教會的團契大廳爲她未婚先孕的女兒的孩子舉行新生兒派對。她女兒是教會成員,但那僅僅是因爲她生在這個基督徒家庭。她很少參加主日,並且對自己的罪毫無悔改之意。然而,她的媽媽是我們當中是非常忠心並有影響力的成員。我想通過這件事向這個未婚先孕的年輕母親彰顯上帝的恩典——很高興她選擇了生下並撫養這個孩子(而不是墮胎);但也不想縱容在教會(特別是其他年輕女孩)和社區中的性犯罪。
——查爾斯,來自阿肯色州
親愛的查爾斯,
我認爲你現在需要同時做兩件事:一方面,你應該尋找方法來支持和堅固這個未婚先孕媽媽;另一方面,你應該幫助她和整個教會都明白,如果她仍活在不悔改的罪中,教會不能繼續藉著成員身份確認她的救恩,教會無法確定她是否真能與耶穌同在直到審判之日。屬世的智慧會認爲這兩件事彼此矛盾。屬靈的智慧卻知道,這兩者都是愛的要求。
每件事都各按其時。有時愛需要敞開一扇門,有時候則要關閉一扇門。現在你兩方面都要做。
你如何做到這一點取決於(1)是否可以看到這個年輕母親自己屬靈上的謙卑;(2)提出要求的外祖母是否成熟;(3)會眾是否成熟,特別是他們是否準備好接受教會執行紀律。
如果你能引導這個女人悔改,我認爲教會提供場地給她們舉辦新生兒派對是可以的。如果你覺得她不願意悔改,我認爲你應該謹慎對待通過此事所要教給她的功課。
如果提出請求的外祖母是靈命成熟的成員,那麼你可以嘗試更靈活地延遲答覆,或尋找其他地點,或用其他方式。如果這位外祖母靈命成熟,你可以把她作爲牧養方案的幫助者。向她解釋爲何你需要用上述兩種方式來愛她的外孫女,但你需要她的幫助。
如果會眾的靈命都相當成熟,你或許可以進行往懲戒的方向前進。如果不是的話,你就不能這樣做,反而要盡量私下另找一個舉行新生兒歡迎派對的場所,同時也要用其他方式來表示牧養上的支持,也許可以給這個未婚先孕的媽媽買個禮物。
以上這些繁雜的建議清楚顯示出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你已經離開「聖經明確說做什麼」的起點,而深入到了根據事實情況「判斷應該做什麼」的地步。你可能會決定,考慮到對這個不成熟的未婚先孕媽媽和成員的深遠影響,會讓她使用教會的一部分空間(畢竟,這只是一座建築,不像以色列聖殿那樣地位神聖),但你要尋找其他機會來教他們不得不學的功課。不過,只要會眾靈命稍微成熟一些,我都傾向於不讓她們使用教會場所。
(一般的教訓:基督徒的成熟度通常表現在說出或聽到「不」這個詞的能力上。)
弟兄,歸根結底,不要只想著規章制度。想想吧,一個年輕的女人,據你所知,她將在上帝的震怒下度過永生。你想回答的問題是,你如何竭盡全力幫助她打開心靈的眼睛看到這個問題?如果會眾只想通過保持這個不悔改女人的成員身份來默默安慰她的救贖,除此以外什麼都不說、什麼都不做的話,你如何幫助他們認識到這樣就是有份於她的詛咒?這座建築和它的用途只是一些工具,你必須通過它們來幫助每個人以「最終那天的審判之光」來衡量他們現在的決定。比起你如何利用這個建築物,我更關心的是盡你所能地去愛她:作爲一個需要支持的母親對她表示「支持」;而作爲一個成員對她表示「反對」——只要她還堅持追隨世界而不是耶穌。
爲你禱告,希望這對你有幫助,即便還不夠具體。
譯:鬱果;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36: When Nominating Elders May Cause Disunity; Your 9 Marks Aren』t Enough; A Difficult Pastoral Sit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