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提出另一種思考方式,即我們在向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講道時應該履行的義務。我們堅信,重生與未重生的人都需要聽到神全備話語的宣講,並探索基督的救贖工作。我們應該理解整本聖經是以福音爲中心的。通常情況下,要做好傳福音的工作,就必須認真解釋上帝的話語。認真解釋上帝的話語總是需要福音。兩者都不可偏廢;如果我們要向上帝的子民傳講上帝的話語,就必須在我們的講道中做到這兩點。
神已經應許,他要通過這種看似軟弱無力的途徑,並藉著像我們這樣軟弱無力的被造物,來成就大事。他如此說了,也如此應許了。我們就當相信神的話。弟兄們啊,要堅定不移。做好你的工作,然後讓道去做它的工作,全能的神已經應許這工必成。
你是否發現這些箴言顯露了你的心?如果是這樣,如果這責備適用於你,就毫不猶豫地接受它吧,讓我們決心走智慧人的道路。我在自己的生命中看到了這種罪的好多種子,我急切地想要不給它們施肥,免得我收穫屬肉體的大豐收。
加給他的任何指控在經過適當的調查之後都站不住腳。可悲的是,有時最受人信任的牧師犯了最嚴重的罪。這讓我們感到驚訝、震驚和受傷。有時對牧師的指控被證明是不真實的。但有時牧師會在公義指責的標準上打擦邊球,以至於不能託付他去作傳道的事工和監督教會。這就是說他並非「無可指責」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