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答概述牧師在何種議題上必須堅持立場、甚至付上職分代價。作者提出七個關鍵領域——從福音與聖經權威,到教會聖潔與羊群益處——幫助牧者辨別哪些事是必須據守的「山頭」,以及如何在教會實際情境中作出忠心的判斷。
牧師、長老、監督在新約中指的是同一職分。保羅和彼得的教導顯示,這些稱謂的職責—監督、牧養、教導—完全重疊,因此教會不應將牧師與長老割裂。作者從聖經論證教會只有長老與執事兩種職分,並呼籲教會按聖經準確應用這些稱謂。
本文指出,儘管現代教會設立了許多職務名稱,但新約僅確立了兩種職分:長老與執事。作者主張,所有教會員工都應符合這兩種職分的資格與職責,無論其職位名稱爲何。唯有如此,教會才能保持合乎聖經的秩序與見證,牧者與會眾的關係也能清晰而健全。
本文探討了教會應如何選立長老的問題。雖然聖經沒有給出具體操作方法,但這個問答指出應同時兼顧長老的監督責任與會眾的最終權柄。一個可行的做法是:由長老提名、會眾投票確認,從而既保持聖經的秩序,也保障教會的共同責任。
本問答探討了長老是否應當有任期或終身任職的問題。雖然聖經並未直接規定,但作者提出一種既合乎聖經原則又兼顧智慧的做法:長老設定可續任的任期,並在會眾確認下繼續服事,同時安排定期休息,以保障事奉者的身心健康,並爲教會提供合宜的更替機制。
本文探討了「長老是否應當得到按立」的問題,澄清了聖經中對「按立」的真正含義。文章指出,新約並不支持某些傳統中將按立視爲聖禮或永久身份的做法,而是強調教會會眾在確認符合聖經條件的人擔任職分時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聖經中關於教會結構和領導的模式,是爲了帶來祝福。我們不應該像對待納稅一樣思考其中的漏洞。我們應該渴望使自己合乎聖經,並對此有清楚認識。我們的教會結構和職位名稱應符合聖經中的模式。按照這樣的模式去行是一種祝福而非負擔。
約拿單·李曼在本書中直接解釋了什麼是教會成員制以及它之所以重要的原因,並爲加入地方教會提出了一整套令人信服的論據。本書實用性強、有說服力,也忠於聖經。李曼提醒我們,教會成員制不是一個選擇,而是一個命令。該書論述有力且頗具挑戰性,但同時也充滿了恩典的福音。